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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鲁山县2024年选调县外教师2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平顶山鲁山县2024年选调县外教师20名公告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效缓解师资紧缺问题,解决部分教师工作、生活困难,稳定教师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县外选调鲁山籍在编在岗教师20名到我县缺编学校任教,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调、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鲁山县域外,现在公办中小学任教的在编在岗鲁山籍教师(夫妇一方是鲁山籍或一方为鲁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优良的政治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任教时间满一年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质课教师、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高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小学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5.具有相应或较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教学成绩优异,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服从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分配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单位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因单位不同意调出而个人辞职的。

三、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为鲁山县高中、初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共计20人。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鲁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375—5956123  0375-5051132

(三)提交材料

1.选调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加盖工作单位、教体局、人社局公章。

2.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3.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含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网上验证报告)、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配偶是鲁山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配偶为鲁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由单位出具证明1份。

4.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

5.招录文件或行政介绍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或文件落款部门行政公章,加盖位置:文件首页及本人姓名所在页。

6.最近一次调资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教体局公章。

(四)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

2024年8月8日,鲁山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参加选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不按规定领取者视为自动弃权。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拟定于8月9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选调人员需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备课、试讲、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试讲时临时指定教材,分学段统一教材,抽签决定备课、试讲的具体内容。

(六)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超过20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20名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不超过20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面试人数的90%(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七)调取档案、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调取人事档案原件。档案审查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名单,组织进行考察。    

(八)确定拟选调教师人选

资料提交齐全,档案审查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调人选。

四、调动安排

(一)办理调动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需个人配合,因个人原因导致调动手续无法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岗位安排

调动手续办好后,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志愿,将选调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任教。选调教师必须服从鲁山县教体局工作安排。原则上按原工作岗位对等安排,三年内不允许调整工作岗位。

五、领导组织

鲁山县成立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本次选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选调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选调人员如提供的材料失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选调活动。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鲁山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鲁山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登记表                          

河南平顶山鲁山县2024年选调县外教师20名公告附件:鲁山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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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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