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省绵阳市关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绵阳市关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备研究生学历或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即1985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遵守国家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7.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完全符合《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公告发布即日起扫描“招聘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8月5日17:00。

四川省绵阳市关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选聘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

扫描或长按图片,识别图中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完成提交,即可完成线上报名。未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补充资料或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外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或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职位选择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后无法调整招聘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二)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

1.《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近期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

5.在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1.请报考者于2024年7月26日至8月5日,在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初审结果查询”界面查询报考进度、是否需要补充资料及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等信息。

2.如资格审查状态为“待补充资料”状态,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后,可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每人仅一次补充资料机会,资料补充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12:00,若未按时补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责任由本人承担。

3.初审通过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8月6日17:00后在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考试准考查询”获取考试时间、地点、考号、考试须知等信息,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最终的初审结果以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考试准考查询”界面查询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2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参加人员: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均可进入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考试准考查询”界面查询为准。

3.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测试,包括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考试不指定教材。

4.成绩排名公布:笔试结束一周内在绵阳经开区官网(http://jkq.my.gov.cn/)、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成绩排名查询”公布笔试成绩和排名。

5.考试要求:

(1)考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请报考者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必需文具。

(2)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参加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达比例要求的,则以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3.进入线下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审查手续:

(1)《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必须完全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6)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

以上材料不便提供原件的,需由原件保管部门审验盖章。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4.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参加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报考人员。

2.面试方式:综合面试。

3.面试内容:综合知识应用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

4.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面试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负责。因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将不再进行递补。

6.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7.成绩排名公布:面试结束后在绵阳经开区官网(http://jkq.my.gov.cn)及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成绩排名查询”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参加人员: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下同)。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统一安排。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集合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除须当日复检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可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五)因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核实体检合格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经开区官网(http://jkq.my.gov.cn/)、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调查期间暂缓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取消后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岗位调剂

(一)参加人员:公示结束后,报名时有意向参加岗位调剂的报考者按照该学科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序选岗。

(二)时间与地点:以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为准。

(三)选岗结束后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

十、试用期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聘用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为聘用合同制,并与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手续,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二)合同期内,聘用教师及工作人员凡因违反法律法规、财经及劳动纪律等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或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与招聘学校会商确定。

十二、薪酬待遇

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寒暑假、各类培训机会等。年人工成本不低于7万元(不含延时服务收入)。

十三、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发布于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绵阳经开区官网(jkq.my.gov.cn)及绵阳三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授权的正规渠道发布。请应聘者切勿轻信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单位发布的有关本次选聘相关信息。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法规,使用和保护。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若在考试等环节中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参加的,应及时主动报告,应聘人员终止考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有序离场。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和绵阳三江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绵阳经开区电子制造产业园18幢3单元2楼

报名咨询电话:0816-2111061

监督电话:0816-813008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1.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

2.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26日

  • 访问量:[17741]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