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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第1号)-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第1号)

为加强我市编外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编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编外教师队伍的活力,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编外教师。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43人。聘用岗位均为我市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岗位。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三)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符合本公告及《2024年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应聘人员须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七)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29日期间出生);应聘人员是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29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特级教师、国家级与省级骨干及学科带头人等,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3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29日期间出生)。年龄以二代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八)应聘岗位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以上)。

(九)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其中报考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的中学英语教师岗位须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留学归国人员不受此限制。

(十)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十一)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或公众号“三亚教育发布”(http://edu.sanya.gov.cn/)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7月30日08:00至2024年8月4日12: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不开设培训班,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了解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网址:请应聘者登录http://ngukaoshi.com/#/login?itemId=2afNbTu5EhH,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详情查看附件4。

2.报名材料:

(1)《2024年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下载附件2填写,本人手写签名后按手印上传图片);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承诺书(附件3);

(7)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其以上证书(留学归国人员不受此限制);

(8)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9)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上述材料网上报名均扫描材料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三)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由编外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8月4日12:00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4年8月4日17:00时准时关闭,2024年8月4日12:00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如果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笔试,若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三亚市育苗学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5)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及面试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笔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sanya.gov.cn/)或公众号“三亚教育发布”公布。本次招聘采取线下笔试和线下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的权重分别为40%、6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预计2024年8月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间为1.5小时。

(3)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4)评分办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或公众号“三亚教育发布”公示。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预计2024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通知为准。

(2)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包括试讲及答辩。

考生进入考场后,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于20分钟内完成面试准备,面试时间10分钟。

(3)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或公众号“三亚教育发布”上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考试成绩排名

从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招聘岗位的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不在招聘岗位名额范围之内的且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4.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总成绩、拟入围体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或公众号“三亚教育发布”公布。

(六)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前,由招聘单位通知并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英语专业四级及其以上证书、承诺书(附件3)、《2024年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上述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或公众号“三亚教育发布”公示。

(七)体检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拟聘用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由第三方管理服务公司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八)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等情况,采取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编外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第三方管理服务公司给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九)签约

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需服从管理,服从统筹调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六、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参考目录: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三)本公告由三亚市编外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657803

监督电话:0898-8865780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69978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第1号)附件1:2024年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需求表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第1号)附件2:2024年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第1号)附件3:承诺书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第1号)附件4:报名操作手册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第1号)附件5.1.目录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第1号)附件5.2.目录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三亚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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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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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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