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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云县2024年城区学校和爱华镇公开选聘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云县2024年城区学校和爱华镇公开选聘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云县教育局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联发〔2013〕174号)和云县教育体育局下发的《云县教育系统教职工流动竞岗暂行办法(试行)》(云教体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城区学校和爱华镇公开选聘教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出发点,优化教师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和完善教师流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以质量为导向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岗位空缺选聘原则。

(五)坚持全面统筹的原则。

(六)坚持相对稳定的原则。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校园要严格坚持空编率不超过10%的规定,确保基层队伍相对稳定,做到合理流动与相对稳定相统一。

三、岗位设置

(一)选聘对象

云县辖区内在职在编且符合各竞聘竞岗条件的教师。

(二)城区公开选聘岗位(112人)

1.云县第一完全中学9人(高中部5人,初中部4人):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化学1人、高中地理1人、高中物理1人;初中语文2人、初中英语1人、初中道德与法治1人。

2.云县第二完全中学27人(高中部14人,初中部13人):高中语文2人、高中数学2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化学2人、高中物理2人、高中地理2人、高中音乐2人,高中体育1人;初中语文2人、初中数学3人、初中英语2人、初中物理2人、初中美术1人、初中音乐1人、财务2人。

3.云县高级职业中学4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1人、学前教育(本科以上)1人、财务1人。

4.云县民族中学10人:语文2人、数学4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

5.云县爱华完全小学8人:语文6人、数学1人、体育1人。

6.云县第二完全小学30人:语文15人、数学10人、英语1人、音乐1人、美术1人、体育1人、财务1人。

7.云县县城中心幼儿园9人:学前教育专任教师9人。

8.云县草皮街幼儿园3人:学前教育专任教师2人、财务1人。

9.爱华镇中心校12人:其中,南河完小语文1人,数学1人;安河完小语文1人,数学2人;昔汉完小语文1人;独木完小语文1人;黑马塘小学数学1人;头道水完小英语1人;头道水幼儿园1人;安河幼儿园1人;岭岗幼儿园1人。

(三)开考比例

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四、公开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师德师风良好,当年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处分或不在处分影响期内。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上进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

4.城区学校岗位需在基层服务年限5年(特岗8年)以上,爱华镇岗位需在基层服务年限3年(特岗6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城区学校选聘条件

1.年龄。城区学校岗位,年龄在4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云县民族中学岗位年龄35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教师资格证。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或小学教育的教师资格证;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城区初中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与选聘岗位相符,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与选聘岗位相符,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财务岗须有教师资格,学段不限。

3.城区幼儿园岗位教师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任教,成绩不作硬性要求,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

(2)在乡镇小学任教且成绩符合小学选聘条件,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

4.城区小学教师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任教小学语文、数学至少有一个科次当年(当年成绩未公布的学科,用上学期期末成绩和四模成绩综合折算)学年末教学成绩综合评价居所在乡(镇)前三分之一名次(计算只舍不入),同时所任教学科任何班级学年末成绩综合评价全县排名不能在后20名;

(2)中途接班教师,任教小学语文或数学至少有一个科次当年学年末班级教学成绩综合评价在乡(镇)内排名较上学年进步3名及以上或在县内班级排名进步20名及以上;

(3)在任完小管理人员,任职学校任何年级综合排名不为全县倒数3名;在任学区管理人员,任职学校任何年级综合排名不为全县学区倒数第1名;任教小学语文或数学至少有一个科次当年(当年成绩未公布的学科,用上学期期末成绩和四模成绩综合折算)学年末教学成绩综合评价达乡镇平均分。

(4)在中心校工作且已满3年的工作人员。

(5)报考小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教师成绩不作硬性规定。

5.城区初中教师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任教的学科至少有一个科次县级以上统考当年学年末教学成绩综合评价居全县班级前三分之一名次(计算只舍不入),但所任教学科任何班级学年末成绩综合评价全县排名不能在后3名。

(2)中途接班教师,任教的县级以上统考学科至少有一个科次当年学年末教学成绩综合评价在全县班级排名较上学年进步3名及以上(即使平均分不到全县平均分仍具备选聘资格)。

(3)在任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管理人员,本人所任教学科至少有一个科次当年学年末教学成绩综合评价达全县班级平均分,但所任教学科任何班级学年末成绩综合评价全县排名不能在后3名。

(4)报考初中音乐、美术岗位的教师成绩不作硬性规定。

6.城区高中教师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与竞岗岗位一致。

7.城区学校财务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在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或其他单位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成绩不作硬性要求。

(三)爱华镇中心校教师选聘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近3年所任教学科(特殊专业除外)学年末统测成绩平均分至少有1年达到所在乡(镇)平均分及以上,如果同时上两个及以上班级,其中1个班考试成绩符合条件即可参加流动;

2.乡(镇)中心校人员成绩不做硬性要求;

3.幼儿园教师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成绩不做硬性要求。

4.英语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为英语,成绩不作硬性要求。

五、选聘方式

1.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采用笔试成绩+加分项=综合成绩方式进行,笔试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政策理论占20%、学科能力测试占8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顺序录取。

2.爱华镇公开选聘教师:由爱华镇中心校制定公开选聘方案,报经爱华镇党委、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六、加分项目

(一)成绩名次奖励分

1.成绩名次奖励分

(1)中小学教师教学成绩综合评价统一按“巩固率×10%+参考率×6%+办学规模贡献率×3%+优秀率×20%+全科优秀率×1%+及格率×20%+全科及格率×5%+平均分×35%”测算。

(2)按班计,小学教师当年(当年成绩未公布的学科,用上学期期末成绩和四模成绩综合折算)学年末教学成绩综合评价(语文、数学)居全县第一名至第十名(若属于本学年接班则与上学年比无倒退现象),分别给予第一名5分,第二名4.5分,第三名4分……第十名0.5分的奖励分。(乡镇小学教师成绩排名不与爱华完小、第二完全小学相比)。(3)按班计,初中教师当年学年末教学成绩综合评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居全县本层次第一名至第五名(若属于本学年接班则与上学年比无倒退现象),分别给予第一名奖5分,第二名奖4分,第三名奖3分,第四名奖2分,第五名奖1分。(乡镇初中教师成绩排名不与云县一中、云县二中、云县民中民族部相比)

2.课赛奖励分

本学年内,参加县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的教师报相应岗 位,给予县级竞赛第一名2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分的奖励分;给予市级竞赛第一名3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分的奖励分;给予省级竞赛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的奖励分;给予国家级竞赛第一名8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的奖励分。需提交相应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以最高加分计,不累加。

3.管理岗位奖励分

1.现任中小学管理岗位并认真履职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分。村完小:校长奖1分;乡镇幼儿园:园长奖1分;学区(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奖1分,副校级管理人员奖1.5分,校长奖2分;乡镇中心校(中学):普通干部、副校长、党组织副书记奖2分。

七、公开选聘程序

(一)城区学校(园)公开选聘

1.发布公告。云县教育体育局在云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官网(http://www.ynyx.gov.cn/)和沧江明珠云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8月4日上午8:00—下午6:00,由各选聘学校到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组织报名。

(2)报名地点:爱华完小党员活动室。

(3)联系电话:3210349。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写完整并有任职学校校长或中心校校长签章的《云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云县2024年城区学校教师流动成绩统计汇总表》(附件3)。

3.资格审查。2024年8月5日-6日,各招考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资格符合教师参加测试。并请教研室对审核通过的竞岗人员加分项进行测算。

4.测试。城区学校教师竞岗测试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云县爱华完全小学。

5.拟调。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拟调人员,经过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程序申报办理调动手续。

说明:1.调入城区学校的教师不再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和农村学校补贴。

2.调入城区学校教师按现有职称资格和调入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及岗位聘用方案聘用。

(二)爱华镇流动

爱华镇选聘教师工作由爱华镇中心校组织实施。

报名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8日。

报名地点:爱华镇中心校。

联系电话:3211708

竞聘时间:2024年8月9日,同日18:00前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八、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票否决。

1.受党纪、政纪处理且在处分期人员。

2.竞岗报名中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竞岗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竞岗。

3.竞岗时隐瞒身体健康状况的教师,被选聘后一年内不能坚持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二)小学教师成绩符合小学教师选聘条件,如果所学专业符合,可以选聘初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成绩符合初中教师选聘条件,如果所学专业符合,可以选聘小学所缺的相应岗位;小学、初中教师成绩符合选聘条件,如果所学专业符合,可以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但不计加分项。

(三)请产假、工伤假和当年不上统考科目等教师,如果报考统考科目岗位的,成绩以上学年末成绩进行测算。

(四)加大政策宣传。

各学校要加大教师流动政策宣传力度,要将《云县2024年

城区学校和爱华镇公开选聘教师工作方案》用各种形式通知到全体教师,确保全县教师人人知晓。

(五)严格资格条件。

各单位必须严格审核资格条件,主要领导把关,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签注同意报考意见。

(六)严肃纪律,规范办理。

公开选聘的各个环节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公正、透明,不得弄虚作假,对托人说情、请吃送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对单位责任人和本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同时涉及教师三年内不得申请办理调动工作。

附件1.云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2.云县中小学管理人员认定范围;

3.云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成绩统计汇总表

云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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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将面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4月17日10:00-20日17:00;

   2.审核时间:4月17日10:00-21日17:00;

   3.缴费时间:4月17日-22日24:00;

   4.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5月11日至17日。

  (二)考试日期

  5月16日至1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相应类别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之内。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师范院校及其他中职学校“幼儿保育”或其他相关专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1;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它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属地管理要求

  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流程及须知

  面试报名流程:网上注册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确认。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未在甘肃参加2026年上半年笔试考生,须重新注册。注册时须如实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在甘肃参加2026年上半年笔试考生,可继续使用笔试报名时的账号。考生可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报名报考。

  照片要求:(1)本人近六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B,格式为jpg/jpeg;(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特别提示:①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②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学段日语、俄语;③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④各学段心理健康教育,考生只能选择兰州考区报考,并在兰州参加面试。

  (二)网上审核确认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会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信息错误,造成后续认定等环节不能完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在“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内按照提示修改个人信息(含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科目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考生如有疑问,及时向所报考区咨询。各考区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文件规定,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试费为280元/人次。

  四、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1个科目: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五)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按照2021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面试科目可参照报名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五、面试内容

  有关面试考核的标准、大纲、流程,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考生规范参加考试。

  七、面试结果及证书

  面试结果预计于2026年6月12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通过“成绩查询”栏目查询面试考试结果。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面试合格的考生,通过“合格证明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八、特别提醒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及时向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变更信息。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到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附件: 1.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3月31日

青海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NTCE”)(面试)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20日。现就面试报名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4月17日10时至4月20日17时

2.审核时间:4月17日10时至4月21日17时(考生必须按照报考公告,按规定方式登录资料提交系统提交审核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3.缴费截止时间:4月22日24时

4.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1日至5月17日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5月16日至5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结果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具有青海省户籍。

2.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等其他资料)。

4.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报考条件,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年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条件不符的考生无法完成相关操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专升本(专插本、专转本)一年级及以上,3+2毕业学年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7.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号、部队证件号和属于驻我省现役部队或现役武警官兵等信息。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9.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和缴费工作,过期无法办理。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至无法参加考试,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一步:注册报名。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成功的考生使用原账户即可,其他考生须重新注册面试账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后(http://ntce.neea.edu.cn),在“考试服务”栏中点击“报名系统”,选择“青海”后点击“点击登录”,进入账户界面后,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页面,选择报考面试类别及科目等信息并提交。

注意事项:在报名系统中,若选择沿用笔试阶段提交的照片,则无需重新上传照片。若选择不沿用,则需提交本人近六个月内的白色背景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中不得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饰物,应清晰显示考生头部及肩部以上部分。照片格式须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0KB。

第二步:提交资料。报名系统中注册报名结束后,按附件1《青海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操作指南》,扫描资料提交系统二维码或打开资料提交系统链接,登录资料提交系统,拍照上传审核所需证件及证明资料。

第三步: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审核期间,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和资料提交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审核时间截止前,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应及时与审核点联系询问原因,避免错过审核时间。

第四步:完成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即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号)文件规定,按照面试300元/人.次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五、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面试结果。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类别面试科目将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今年考试新增了三个小类,分别是D61 D610120-咖啡生产与工艺、D71 D710214-工业互联网技术与应用、D75 D750113-数字非遗设计与制作。

(二)报名系统密码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获取密码。截止面试结束前,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3.报名系统操作(仅限报名网站的报名操作。资料提交系统的具体操作请咨询以下各审核点)及短信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咨询电话

审核咨询电话

青海大学审核点:0971-3835330

青海师范大学审核点:0971-6312533

青海民族大学审核点:0971-8802040

投诉监督电话: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971-4123123

附件:

1.青海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操作指南

2.学籍证明

3.面试流程

4.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5.青海省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3月30日

海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17日进行,现就报名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在海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海南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一)(二)(三)条的有关条件:

(一)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海南省内的社会人员;

2.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3.在海南省就读或海南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制三年级在校生、四年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五年制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初中起点五年制“3+2”五年级在校生、高中起点五年制“3+2”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专升本”本科段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与本人毕业时取得学历层次相应科类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4.在海南省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

5.在海南省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考条件。

(二)确保本人报名信息填报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考生在我省参加面试报名时,必须做到以上两点要求,否则即使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不能在我省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办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办法,考生报名不需要现场递交材料。

(二)报名及审核时间

1.网上报名:4月17日10:00—20日16:00;

2.审核时间:4月17日10:00—21日16:00;

注:4月20日16:00前已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在审核期间内可以重新提交,等待审核。4月21日16:00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提交重报的时间。

特别提醒:(1)网上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审核结果以报名网站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关注报名网站和电子邮箱的提示说明信息。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

注:受网络环境影响,考生有可能收不到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报名网站的审核状态。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即可缴费(已完成缴费的,概不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2日24时,逾期不能缴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网站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报名网站会自动退费。

(三)报名流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注册用户,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在海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期间注册信息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有关《考试标准》《考试大纲》可通过网站免费下载。

2.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3.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以内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不大于200K,jpg/jpeg格式。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裁剪压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的照片图像须真实表达本人近期的素颜相貌,照片不能美颜和PS处理,不能用翻拍的照片,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双胞胎考生不得上传同一张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示例如下:

4.填报报考信息,提交审核。

5.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6.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四、收费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302号)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具体网上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必须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根据考点开考科目选择考点,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或工作、学习等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五)考生所报类别各科目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才具备面试报名资格。

(六)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010-82345677)。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须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到省考试局办公楼201室提出变更申请登记,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

特别提醒: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予受理。

2.面试报名结束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上半年受理时间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应在认定环节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办理信息更正。

4.考生未及时申请信息变更,造成不能考试、认定的,责任自负。

(八)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5月11日—17日。

六、面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面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17日。

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和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等4个考点,现将考点信息公布如下:

七、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17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16个学科。

(五)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按照2021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共有农林牧渔类等19个大类,面试科目参见附件2,实际科目以报名系统内显示的为准。

(六)各类别笔试、面试科目对应情况见附件3。

八、面试形式与程序

(一)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程序如下:

第一步:候考。考生持准考证(纸质)、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不通过计算机系统抽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领取备课纸,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回答2个规定问题。回答问题时间5分钟。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第七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九、面试项目及分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满分100分,各项目分值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分值同中学教师):

十、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十一、成绩查询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预计将于2026年6月12日公布,面试成绩只公布考生等级成绩(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省考试局办公楼201室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十二、获取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注意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2.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4.面试考生须知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违规作弊处理。

四、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应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领取“出场证”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如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八、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要求,现将2026年上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10:00—20日16:30;

  网上审核时间:2026年4月18日—21日16: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24:00;

  考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注:《天津市居住证》为卡片式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

  6.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7.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9.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0.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审核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考区(须与笔试报名时所选考区一致),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网上审核。报名资格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系统的审核状态。

  说明

  1.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4月20日16:30前及时更改并重新提交报名;

  2.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三)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即视为本次考试报名完成。

  (四)准考证打印。2026年5月11日—17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以下三方面提问,考生答辩:①试讲内容的教学逻辑与细节;②所教专业的核心基础知识与实操要点;③德育与班级管理(侧重“中职生职业素养培育”“实训课安全德育渗透”“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中职学校班主任”),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

  (五)《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2)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见附件3)执行。特殊教育学科面试参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特殊教育学科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4)执行。

  五、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12个科目。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特殊教育4个面试科目。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四)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类别面试科目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

  (五)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m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7月17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八、合格证明

  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输入。)                                                         

  九、教师资格认定

  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http://www.tjgspx.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十、个人信息修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及时向考试报名考区申请变更信息。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到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注意事项

  (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凡本人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考生,须持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办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报名手续。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有关面试报名注册事宜。

  1.2025年下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考生,需重新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须通过短信验证。

  2.2026年上半年笔试合格考生,不需重新注册。

  (四)报考类别要求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能自动判别笔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报名。

  (五)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本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取“分考区报名,全市统一编排考点、考场”方式进行。根据报考科目,全市共设置天津师范大学等9个高校考点。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

1.考区咨询电话

2.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3.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

4.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特殊教育学科面试大纲(试行)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3月30日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报名将于4月17日至20日进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二)考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只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只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4月17日10:00至20日16:00。

2.审核时间:4月17日20:00至21日16:00。其中4月17日至19日每天20:00至次日8:00网上自动审核,4月20日9:00至21日16:00网上人工审核。

注:4月20日16:00前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如审核不通过最迟可于4月21日16:00前修改并重新报名,等待审核。4月21日16:00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重报的时间。为避免网上自动审核期间一提交报名信息就被审核通过而无法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在非网上自动审核期间报名。

3.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至4月22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00元。

(二)报名须知

1.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全国网报系统反馈为准。审核过程中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及时关注全国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和提示说明。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不通过的具体意见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考生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

注:①受网络环境影响,考生有可能收不到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报名过程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状态。②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4月21日16:00前及时更改并重新选择考区和科目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但审核未通过,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③如考生2026年上半年笔试报名期间注册的户籍、居住证信息有变更,请先提交审核,审核不通过后可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正,在4月21日16:00前重新提交等待审核。④因核验身份信息的需要,港澳台考生身份核验审核不通过后,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于4月21日16:00前提供身份证件审核材料,并重新报名等待人工审核。⑤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统一选择“江苏理工学院”考区。其他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5.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的要求及照片样张,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身份核验比对不通过,不能通过审核。

6.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的各项信息无效。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在5月16日至17日两天内,考前由全国考务系统随机编排生成,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请考生审慎报考。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他

1.面试考核的大纲、方法、流程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各类别笔试和面试科目对应要求见附件2。

2.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要求参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见附件3)执行。

3.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报考科目参见附件4,实际科目以报名系统内显示的为准。

4.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打印准考证,6月12日起查询面试结果。考试合格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5.网上报名问题咨询方式:①报名系统内“在线客服”。②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00-16:30。③邮箱:ntce@mail.neea.edu.cn 。

6.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5。

 

附件:1.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及选报条件汇总表.docx

          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xlsx

          3.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doc

          4.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2026.04).xlsx

          5.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常见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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