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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选调3人公告(第二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选调3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君山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实施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公开选调,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一、组织监督

  本次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公开选调工作,由君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选调原则

  本次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计划

  本次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岳阳市君山区2024年回乡任教教师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君山区以外的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教师选调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三年及以上与所报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10.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三)资格条件

  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的适用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发布公告之日前,必须本人为君山区户籍,或者本人配偶、父母为君山区户籍,或者本人配偶、父母为君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或者本人配偶、父母为君山区国有企业正式员工。

  2.必须是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正式教师,且教师资格证必须与申请学科相符且符合学段要求。

  3.原则上在任教当地服务期满。

  4.必须为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的教师。

  5.必须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放宽到45周岁(1978年7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7.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

  8.工勤人员;

  9.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6、7项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公开选调公告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君山教师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7日至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君山区教育局教师工作与政工股316室(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柳毅东路,区教育局办公大楼三楼)。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提交个人材料

  ①填写《2024年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报名表(第二批)》(附件2),在照片粘贴处竖向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照3张,并手写签名;

  ②本人为君山区户籍的,须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为君山区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父母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配偶为君山区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配偶)为君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和父母(配偶)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母(配偶)的编制证明及所在工作单位工作证明以及结婚证(配偶为工作人员时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配偶)为君山区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须提供本人和父母(配偶)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母(配偶)所在工作单位工作证明以及结婚证(配偶为工作人员时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资格条件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2021、2022、2023年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⑧同意报考证明 (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在编证明(机构编制部门盖章)。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按照选调条件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见面试准考证(待定)

  2.面试地点

  君山区岳西中学(暂定)。

  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对象的确定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教育局提出意见,经君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面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4.准考证领取时间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拟安排岗位要求组织面试,面试以试教方式实施。

  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学段、学科现行教材。面试时间共38分钟:其中备课30分钟,试教8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同分处理办法。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学位)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以与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层次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进行加试。

  8.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君山教师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承办。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1.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共同实施。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七)人员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八)公示

  1.拟聘对象名单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君山教师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流动调配和聘用备案手续办理

  1.按规定到区委编办、君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流动调配和聘用备案手续。

  2.选调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选调程序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选调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君山教师工作”微信公众号的公告、通知,因考生原因错过的责任自负。

  3.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8155012(君山区教育局)

            0730-8115086(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30-8155002(君山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730-8171227(君山区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

  本公告及附件由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君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选调3人公告(第二批)岳阳市君山区2024年回乡任教教师岗位表(第二批).docx

        2.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选调3人公告(第二批)2024年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报名表(第二批).doc

  岳阳市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君山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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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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