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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市2024年引进域外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滕州市2024年引进域外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枣庄市委市政府“榴枣归乡”工作要求,结合滕州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公开引进在滕州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引进范围为滕州市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滕州市籍或者原滕州市籍(公安户籍管理机构户口簿登记的地址为滕州市辖区内)的教师;

(二)滕州市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引进数量:视本年度用编进人计划余额而定。根据报名、资格审核、面试、量化评分的结果,择优录取,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须为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报考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三)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法渠道进入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并且手续齐全。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五)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两年及以上。

(六)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未经具有用人主管权限单位审核同意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

3.原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原则

(一)对口安置原则。按拟引进人员现工作单位类型、学段、学科等,安排到我市教育系统对口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津贴补贴、专业技术职称等待遇落实,按我市现行政策执行。

(二)学科相近原则。根据拟引进人员任教学科,坚持学科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原则,进行岗位安排。

(三)服从调剂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组织、人社、教体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不再考虑原有行政职务。

四、引进程序

(一)现场申请

申请人须取得现工作地的人社、教育等部门的同意,填写《2024年滕州市域外中小学教师引进申请表》(附件1),加盖上述部门公章并签署意见,否则,不接受报名,不予资格审查。填写《2024年滕州市域外中小学教师引进调配审批表》(附件2),准备《编制证明》(附件3)。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①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④教师资格证书(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网的网页查询截图);⑤无犯罪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⑥个人征信证明;⑦从教以来所获荣誉材料(区县级以上,按奖励重要性排序,8件以内);⑧一线教学经历佐证(学校盖章)。以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引进,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符合引进范围中(二)情形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①结婚证;②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非同户的须提供原始户籍关系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手续完备,并按顺序准备好,现场提供纸质版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8月12日-8月13日(8:30-12:00,14:00-17:00)

审查地点: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一楼教育服务大厅。

(二)确定拟引进人选

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采取面试、量化评分等方式,确定拟引进人选及选岗顺序,原则上予以对口安置。

(三)体检和考察

评选结束后,根据报名、审核、面试、量化评分等结果,依次择优录取,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四)审批调动

对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本通知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2-5514029

附件:

山东滕州市2024年引进域外中小学教师公告附件1:2024年滕州市域外中小学教师引进申请表.doc

山东滕州市2024年引进域外中小学教师公告附件2:2024年滕州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审批表.doc

山东滕州市2024年引进域外中小学教师公告附件3:编制证明(模板).doc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共滕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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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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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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