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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小学教师自主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小学教师自主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结合我市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实际,拟面向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置岗位5个,招聘人数22人,其中城区小学语文教师9人,城区小学数学教师6人,乡镇小学语文教师3人,乡镇小学数学教师3人,特殊教育教师1人。

招聘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香格里拉市2024年小学教师自主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22年、2023年、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本次招聘考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设置岗位条件。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 ,年龄日期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户籍不限; 

(五)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同意香格里拉市教体系统用人意见,需与用人单位签定用人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城区岗位工作满2年后到乡镇学校至少工作6年)。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确定为2024年8月以前全国范围内组织、人社部门招考、招聘的拟录用、拟聘用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现役军人。

(三)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2024年8月7日(报名时间)后辞职、辞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地点:昆明市明德民族中学(昆明市五华区沿河路)

考生必须亲自到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一律不受理,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再受理,本人要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全责。

2.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30天内)打印的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

(2)其他需提交材料(附件2、附件3,自行打印填写)

(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招聘工作小组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信息。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

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无领导小组讨论,第二阶段为专业化面试(说课)。两轮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等。两轮面试满分各100分,由考官现场量化评分,现场宣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有效。

时间:第一阶段无领导小组讨论于2024年8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进行;第二阶段专业化面试(说课)于2024年8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进行。

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确定专业化面试(说课)人员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比例的,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在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专业化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专业化面试人员(进入专业化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并列则一并列为进入专业化面试人员)。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需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最低分数控制线)方可进入专业化面试。

2.确定体检人员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比例的,根据招聘岗位数,按专业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专业化面试成绩并列的,按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两轮面试成绩都并列的则对该岗位并列的人员重新组织专业化面试)。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专业化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1:1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2 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3.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本次生产过后或本次妊娠终止提出体检申请。

4.体检执行回避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之间如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5.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若出现体检结果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专业化面试(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进入专业化面试(说课)人员中依次递补(放弃体检人员必须向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放弃体检申请)。

7.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确定考察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人员必须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出现放弃签订协议人员,可按同岗位专业化面试(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1.考察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 号),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核实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对应聘教职人员的应聘者进行司法核查,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侵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的,以报考该岗位的专业化面试(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进入专业化面试(说课)人员中依次递补(放弃考察人员必须向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放弃考察申请)。

(七)办理聘用手续

1.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拟聘用人员专业化面试(说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抽签定岗,确定聘用学校。

2.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xianggelila.gov.cn/zfxxgk_xglls_jytyj)、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成立由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和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成立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考试规定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应试承诺书和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招聘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遵守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处理。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考试监督组全程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应聘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应聘人员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应聘人员的诚信档案。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咨询联系方式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887-8226147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所有

注意:下载文档时请使用电脑端复制网址下载!

附件1:香格里拉市2024年小学教师自主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香格里拉市2024年小学教师自主招聘报名表

附件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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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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