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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关于部分县直属学校(单位)初选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关于部分县直属学校(单位)初选教师的公告

因永德县部分县直属学校(园)生源增加,导致专任教师不足,为确保新学年正常开学。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教师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办字〔202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部分县直属学校(单位)面向永德县内或云南省内永德县外初选49名中小学专任教师。现就有关初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选岗位

(一)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岗位2名。其中:永德县教师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1名、永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县一中初中部7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

(三)县二中8名。其中:高中部6名(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思想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初中部2名(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

(四)县职教中心6名: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员)1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舞蹈教师1名、绘画教师1名。

(五)县城关完小(含思源实验学校)18名。其中:城关完小10名(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4人、英语教师1人)。思源实验学校8名(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4名)。

(六)县中心幼儿园8名:幼儿专任教师7名、体育男教师1名。

二、初选范围

(一)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岗位:面向永德县内符合初选条件在职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县一中岗位:面向永德县内符合初选条件的县二中初中部、乡(镇)初级中学在职在编教师以及云南省内永德县外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初中教师。

(三)县二中岗位:面向永德县内符合初选条件的乡(镇)初级中学在职在编教师以及云南省内永德县外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初中教师。

(四)县职教中心岗位:面向永德县内符合初选条件的县一中初中部、县二中初中部及乡(镇)初级中学在职在编教师和云南省内永德县外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初中教师。

(五)县城关完小、县思源实验学校岗位:面向永德县内符合初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及云南省内永德县外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

(六)县中心幼儿园岗位:面向永德县内符合初选条件的乡(镇)小学在职在编教师及云南省内永德县外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初选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凡参与初选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全面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品质。

3.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任教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此次初选。

(二)岗位要求

1.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报考教师发展中心岗位的所学专业需为教育学和法学专业(原始学历专业或最高学历专业均可)、报考资助中心岗位的所学专业需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和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专业(原始学历专业或最高学历专业均可)。

(3)经历:正式录用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5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5)资格:须持幼儿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职称:办理聘用手续时,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职低聘。

(7)有关待遇:正式聘用后,凡调入局机关工作之前教龄满20年(足年足月)及以上者方可享受教龄津贴。同时,正式调入局机关工作并供薪当月起,停止享受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提高10%的待遇。

(8)最低服务年限:正式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12个月为一年计)方能申请调离或辞职,否则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服务年限以与初选单位签订协议书后,正式聘用当月起计算。

2.县一中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所学专业与申请岗位一致(或近一年承担对应岗位的教学任务)。

(3)经历:正式录用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5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5)资格:须持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职称:办理聘用手续时,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职低聘。

(7)最低服务年限:正式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12个月为一年计)方能申请调离或辞职,否则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服务年限以与初选学校签订协议书后,正式聘用当月起计算。

3.县二中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所学专业与申请岗位一致(或近一年承担对应岗位的教学任务)。

(3)经历:正式录用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5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5)资格:报考初中岗位的须持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岗位的须持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音乐岗位须持有对应科目的教师资格证书。

(6)职称:办理聘用手续时,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职低聘。

(7)最低服务年限:正式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12个月为一年计)方能申请调离或辞职,否则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服务年限以与初选学校签订协议书后,正式聘用当月起计算。

4.县职教中心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所学专业与申请岗位一致(或近一年承担对应岗位的教学任务)。其中:报考舞蹈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需为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原始学历专业或最高学历专业均可)、报考绘画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需为绘画、中国画和漫画专业(原始学历专业或最高学历专业均可)。

(3)经历:正式录用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5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5)资格:持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其中:舞蹈教师、绘画教师岗位须持有对应科目的教师资格证书。

(6)职称:办理聘用手续时,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职低聘。若因职称系列不相符的,同意暂比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助理讲师职称聘任并享受相应待遇,后续与学校符合相应职务晋升条件人员共同公平竞争后,按照《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重新申报变更,择优聘用。

(7)有关要求: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岗位的需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凡持有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者持有《云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证书》的报考者给予本人笔试成绩上再加10分(封顶)。

(8)最低服务年限:正式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12个月为一年计)方能申请调离或辞职,否则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服务年限以与初选学校签订协议书后,正式聘用当月起计算。

5.县城关完小及县思源实验学校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所学专业与申请岗位一致(或近一年承担对应岗位的教学任务)。

(3)经历:正式录用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5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5)资格: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职称:办理聘用手续时,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职低聘。

(7)最低服务年限:正式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12个月为一年计)方能申请调离或辞职,否则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服务年限以与初选学校签订协议书后,正式聘用当月起计算。

6.县中心幼儿园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幼儿专任教师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原始学历专业或最高学历专业均可)。体育男教师所学专业为体育教育专业(原始学历专业或最高学历专业均可)。

(3)经历:正式录用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5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5)资格: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职称:办理聘用手续时,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职低聘。

(7)最低服务年限:正式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12个月为一年计)方能申请调离或辞职,否则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服务年限以与初选学校签订协议书后,正式聘用当月起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初选: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选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选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年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5.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6.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初选程序

资助中心岗位采取“实际操作+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初选。实际操作结束后,根据7个评委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即为报考者的实际操作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到低初定考核人员名单。最后,经征求纪检监察、公安、人社等部门意见无异议后,按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拟定初选人员名单。

教师发展中心、县一中、县二中、县职教中心及县城关完小(含县思源实验学校)岗位采取“笔试+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初选。笔试结束后,按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到低初定考核人员名单。最后,经征求纪检监察、公安、人社等部门意见无异议后,按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拟定初选人员名单。

县中心幼儿园岗位:1.幼儿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技能测试均实行100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60%、技能测试40%的方法计算,按综合成绩排名1:2比例从高到低初定考核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最后,经征求纪检监察、公安、人社等部门意见后,按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拟定初选人员名单。2.体育男教师岗位采取“笔试+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初选。笔试结束后,按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到低初定考核人员名单。最后,经征求纪检监察、公安、人社等部门意见无异议后,按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拟定初选人员名单。

经报名及资格复审后,若县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初选需求名额时,将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初选;若报名人数大于初选需求名额时,则按照上述考核方式进行初选。云南省内永德县外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高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可免试入选县一中初中部、县二中高初中部及县职教中心岗位。近三年内,获所在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等任意一项荣誉称号的报考者给予本人笔试成绩上再加5分(封顶)。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2日—7日,在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

3.联系人及电话:

(1)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887993937(因工作需要公开)。

(2)县一中岗位。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13759370189(因工作需要公开)。

(3)县二中岗位。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13988351402(因工作需要公开)。

(4)县职教中心岗位。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15769937949(因工作需要公开)。

(5)县城关完小、县思源实验学校岗位。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368835705(因工作需要公开)。

(6)县中心幼儿园岗位。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13988309048(因工作需要公开)。

4.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永德县2024年部分县直属学校(园)初选教师报名表》原件1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参加工作时的分工录用文件复印件1份(由编制所在单位签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特岗教师需提供特岗聘用文件及转地编制文件复印件1份;

(6)近5年本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2024年8月9日由各初选学校(单位)选聘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初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地点及时间: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下午14:30—18:00。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906932328(因工作需要公开)。

(四)考试工作

1.笔试

内 容:

(1)县教师发展中心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点。

(2)县一中、县二中及县职教中心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初中教材知识点(占70%)+高一新教材内容(占30%)。

(3)县城关完小、县思源实验学校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小学六年级质量监测相关知识。

(4)县中心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幼儿卫生学》相关知识点。

时 间:2024年8月11日,下午15:30—17:30。

地 点:永德县一中高中部日新楼报告厅。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2.技能测试

(1)资助中心岗位

内容:现场命2道题,现场进行实际操作演示。每道题实际操作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实际操作结束后,根据7个评委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即为报考者的实际操作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

时 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直至结束。

地 点: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

(2)县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不含体育教师岗位)

内容:一是主题绘画一幅(专家组当场命题绘画,现场提供纸张,其它所需材料自备)。时间:60分钟;二是自编舞蹈一个,时间:5分钟(现场提供音响设备);三是钢琴弹唱:儿童歌曲弹奏一曲(自选,边弹边唱)及钢琴练习曲一条(现场抽题)。两条曲目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时 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直至结束(与面试同时进行)。

地 点:永德县中心幼儿园。

3.组织考核

所有岗位重点考核本人近三年内遵守师德师风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及其他不良情况。

五、组织体检

待考核结束后,组织拟初选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初选资格,并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进行公示

将拟初选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确定人选

通过公示、体检和组织考核无异议的,根据空编情况,经中共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定后,函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组织程序行文调动。

八、纪律监督

为确保初选工作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进行,组建由中共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县直属相关学校校(园)长为成员的初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初选工作,下设办公室在永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办理具体日常事务。同时,在县人大、县政协及县人社局的监督下组织实施。所有工作人员和参与初选的教师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咨询永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电话:0883-5214727。

附件:永德县2024年部分县直属学校(园)初选教师报名表

永德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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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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