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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喀什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喀什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现组织实施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5个岗位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喀什大学附属中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之称的喀什,是祖国最西部的综合性大学——喀什大学的附属中学,位于喀什大学高台校区内。1983年6月试办、1984年12月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是自治区教育厅直属、包括初中部、高中部在内的全日制完全中学,在当地具有良好的声誉,教学质量稳居喀什地区前列。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6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喀什大学主页(https://www.ks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8月6日(含)后出生。

(八)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九)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十一)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附件4:202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附件6: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9月)

(十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未满服务期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6日18: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喀什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应聘者将应聘材料(详见附件3)按要求发送至报名邮箱ksdxfszx2022@163.com。

①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②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岗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③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和附件上传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④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相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按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仅限于2024年8月16日18:00前提交有效应聘材料(指必交报名材料)的人员(附件3),报名结束前未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喀什大学官网主页(https://www.ksu.edu.cn/)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重点考察报考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内容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部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无异议后离开考场。

(1)试讲:满分100分,由学校专业技术骨干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基本素质(授课)能力等。

(2)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由喀什大学组织人事部门协同附属中学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性格气质,举止仪表,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对应聘岗位及岗位职责的认识,岗位需具备的综合能力及素养等。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6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考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喀什大学官网主页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喀什大学附属中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喀什大学附属中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喀什大学附属中学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考察

1.喀什大学附属中学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廉洁自律、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公示

1.喀什大学附属中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喀什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大学组织(人事)部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喀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8-2899055

七、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各环节,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可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核(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喀什大学主页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喀什大学主页发布的考试等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喀什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八、联系咨询

喀什大学附属中学(政策咨询)办公室电话:0998-2892131(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30-14:00,下午16:00-19:30)

诚邀优秀的您加入!

附件:新疆喀什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喀什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喀什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应聘材料清单及要求(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202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6.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9月)(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7.应聘喀什大学附属中学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9.喀什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下载)

喀什大学附属中学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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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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