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省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会理市乡镇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上公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6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会理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详见《一览表》,其中:面向四川省(指在2024年8月16日前取得四川省户籍的人员,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其中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户籍包括在对应范围)的非在编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选岗、聘用)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16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报考(聘用)的人员。

10.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考者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由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会理市顺城西路北段66号政务办公区B栋4楼)。    

2.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填写好的《会理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本公告附件2上进行下载)。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出国留学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1-2寸同底标准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由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四)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少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招聘名额调整到招聘条件相同的岗位;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调整岗位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上公示。

四、考核

本次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 %,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 %。

(一)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范围

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合成绩,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上公布,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

2.面试

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因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入围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缴费后由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制发《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体检。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综合考察

由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和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 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核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会理市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5年内不得在会理市内调(流)动(含试用),8年内不得调(流)动(含试用)至市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人员按会理市关于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并缴纳指标占用费8万元。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视情节取消考试、体检、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5622878(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

0834-5673837(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5628511(中共会理市纪委监委)

附件:1.会理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会理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6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滨州市阳信县职业中专2024招聘教师笔试公告

  根据《2024年阳信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和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时间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各项考试要求。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1日9:00至9月15日9:30。

  考生登录报名入口于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应试人员须知”,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阳信县实验中学(阳信县幸福一路763号,从西门进入)

  三、备齐参加考试证件和考试用品

  1.证件:考生凭纸质版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件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请考生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在考前及时补办,以免影响考试。

  2.考试用品:参加笔试考试时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等,严禁携带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通信、计算、存储设备,考试期间,凡发现考生随身携带违禁物品或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按时抵达考点

  考试期间出行人数较多,可能造成考点周围交通拥堵,请考生提前了解考点所在位置,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预留充足的赴考时间,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需接受身份核验等,建议参加笔试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五、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考

  1.笔试者试实行全场封闭,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2.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试铃声为准,个人计时工具及者场内钟表时间仅作参考。

  3.考试期间,考生有义务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4.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子上,等待监考人员回收试卷、答题卡,经监考人员允许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或传出考场。

  5.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抄录试题、答案及相关内容,不得损毁试卷、答题卡。

  咨询电话

  阳信县职业中专:0543-8212407

  阳信县教育和体育局:0543-8223907

  阳信县教育和体育局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吉林省延边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就做好全州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持有延边州户籍人员或持有延边州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或外地区户籍人员。
  (二)延边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三)驻延边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
  【温馨提示】
  户籍不在延边且未取得延边州居住证的社会申请人,请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认定申请。
  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须由申请人到指定地点办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代办均不予受理。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特殊情况普通话水平执行标准,由认定机构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居住证颁发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向延边州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
  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日期
  (一)网上报名日期:2024年9月12日—9月27日;
  (如有特殊情况系统关闭,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二)现场确认日期:
  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8日—12日(上午8:30—16:00);
  【温馨提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日期以各县(市)认定机构通知为准,申请人要主动联系相应认定机构确定具体受理时间(咨询电话见下文)。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需要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
  【温馨提示】延边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请使用本科(专科)学历和学位信息报名,根据实际情况最高学历请选择“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最高学位请选择“无学位”或“学士”。
  【温馨提示】下述要求非常重要,请务必仔细阅读。
  1.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必须为彩色纯白底证件照片(在电脑显示器上显示为白底,打印纸质申请表时照片应为无底色),申请人在采集照片时请穿深色上衣,勿穿浅色上衣。
  2.承诺书本人签字要书写楷书规范签名,字迹清晰可辨认。
  3.网上报名完成后,建议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的个人首页“查询报名信息”中点击“申请表预览”,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承诺书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不符合要求请重新上传相关扫描件。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真阅研本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1.持有延边州户籍申请人或持有延边州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外地区户籍申请人,请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上交彩色照片要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用于制证,请谨慎选择);
  (3)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读研究生出具本科毕业证)和学信网上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层次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但需现场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有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条要求下同,不再赘述);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1份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1份;
  (7)体检表。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是延边州内)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空表见附件,须正反面打印),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没有体检结论的体检表,须回体检医院由体检医师重新填写体检结论);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由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10)持有延边州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户口簿带公章的首页和本人页在一张A4纸上);外省、外地区户籍社会人员须提供延边州内居住证原件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 延边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请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上交彩色照片要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用于制证,请谨慎选择);
  (3)学历证书。已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科或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要求请查看持有延边户籍或居住证申请人所提供材料所述);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士学位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1份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1份;
  (7)体检表。由学校所在地(须是延边州内)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空表见附件,须正反面打印),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没有体检结论的体检表,须回体检医院由体检医师重新填写体检结论);
  (8)由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9)由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或者提供学信网打印的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驻延边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人,请提供
  (1)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上交彩色照片要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用于制证,请谨慎选择);
  (3)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1份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1份;
  (7)由部队驻地或居住地的延边州内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空表见附件,须正反面打印),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没有体检结论的体检表,须回体检医院由体检医师重新填写体检结论);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由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10)不能提供延边州户籍或延边州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驻延边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但证明中必须明确申请人所在部队的驻地在延边州。
  4. 在延边州工作、居住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可参照“持有延边州户籍或延边州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项,准备相关材料。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认定机构联系出具。
  5. 视障人员、听障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体检医院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可联系相关认定机构进行确认。
  7.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按时到指定确认点提交,任何组织和个人代办均不予受理。
  (三)现场确认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延边州教育局确认地址:延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延吉市河南街759号)4楼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433-8333516(此电话仅供现场确认期间拨打,其他时间咨询请拨打:0433-2919064);
  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延吉市教育局确认地址是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联系电话为0433-8333279;
  图们市教育局确认地址是图们市政府(图们市友谊街30号)3楼313室,联系电话为0433-3665105;
  敦化市教育局确认地址是敦化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一(敦化市教育局办公楼2楼),联系电话为0433-6222447;
  珲春市教育局确认地址是珲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新政务中心12楼1205号),联系电话:0433-7513428;
  龙井市教育局确认地址是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龙井市海兰路342号)3楼综合窗口,联系电话:15981371380;
  和龙市教育局确认地址是和龙市教育局1楼人秘科,联系电话为:0433-4242001;
  汪清县教育局确认地址是汪清县长荣大街政务服务中心2楼行政审批区17号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为:0433-8810676;
  安图县教育局确认地址是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安图县延安路8号)2楼B区6—10号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433-8970026。
  (四)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装入本人档案(丢失此表影响落编入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或电话咨询相关认定机构。
  六、其他告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任何学校、机构和个人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未在规定时间体检、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七、相关政策
  (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相关项目。
  (二)经过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其他中专毕业不能作为合格学历,需要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具体学校和专业名单详见《关于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5〕29号)及《关于公布镇赉县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6〕23 号)。
  延边州教育局          
  2024年9月11日

文档附件:

附件:延边州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及延边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四川攀枝花米易县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

  米易县2024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经过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现将拟聘用人员(第三批)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公示期间广大群众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当面或书面(用真实姓名)向米易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反映。

  举报电话: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2-3999736、13982388820

  咨询电话: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8113071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2-3999732

  附件:米易县2024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信息表(第三批)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米易县2024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信息表(第三批).xlsx】

湖南娄底楚怡职业学校测试点2024年9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根据娄底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工作安排,现将娄底楚怡职业学校测试点2024年9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日期

名额(人)

备注

9月18日-21日

200

限娄底地域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满即止。

  报名地点:娄底楚怡职业学校东门右边第二门面 。

  二、测试日期、地点

  测试日期:9月28日(8点开始,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地点:娄底楚怡职业学校精艺楼3楼(东门)

  三、测试流程

  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方式,同时启用防作弊系统及摄像设备。测试前考生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自行打印准考证。测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备准考证,按以下流程入场测试:出示准考证、核对身份→候测区域等待叫号(精艺楼二楼)→采集信息、抽签(精艺楼202)→测试(精艺楼302)→离开考点。

  注意:根据国家语委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自2023年4月1日起取消备测环节,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四、测试纪律

  为有效防止人员聚集,测试现场将限人数、分批次进场测试,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迟到30分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退费。

  考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取消本次测试成绩,一年内在全省范围内不得参加测试。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处理。 

  五、证书发放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scoreQuery)查询成绩;测试结束45个工作日后,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将通过免费邮寄的方式寄给考生,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填写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因考生信息填报有误造成证书遗失或其他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娄底楚怡职业学校测试点

2024年9月9日

浙江台州2024年秋季镇海中学台州分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镇海中学台州分校是由台州市人民政府和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合作创办,并由镇海中学全面管理的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完全中学。学校秉承镇海中学“励志、进取、勤奋、健美”校训和“梓材荫泽,追求卓越”“教育重在自觉,贵在成全”等理念,以镇海中学成熟的管理经验和教学模式为框架,以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内核,多措并举践行“五力”“四途”实践体系,旨在培养综合素质强、个性特长优、学业水平高、社会贡献大的优秀公民。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推动学校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人数

岗位

人数

语文

3

数学

1

英语

2

物理

2

化学

1

生物

1

历史

1

地理

2

信息技术

1

体育

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如以国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须在入职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愿意并有能力承担基础学科教学以外的学生活动或心理成长指导工作,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价值追求。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3.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2025年师范类毕业生可用师范生证明)参加考试,并于入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专业对口。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非2022-2025年毕业的其他应聘人员需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书(以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层次职称证书为准),专业不做要求。

(二)资格条件

1.2022-2025年毕业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第5-6项所获荣誉或成绩要求为本科就读期间取得,其中第5项可凭推荐证明报名考试):

(1)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相同相近,且本科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属重点院校毕业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毕业)

(3)浙江省属重点师范院校,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2;

(4)除第1.(3)外的省属重点院校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3;

(5)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或国家奖学金;

(6)获得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2.普通中学教师任教三学年及以上,带出过至少一届毕业班,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所获荣誉应与所任教学科一致)之一:

(1)曾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学相关综合荣誉(名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教学大比武中获得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辅导学生参加五大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且本人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练员”称号;

(4)本科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属重点院校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毕业,且曾获省优秀毕业生或国家奖学金。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教育网(http://jyj.zjtz.gov.cn“通知公告”栏)、“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台州市→台州掌上教育→“教师招聘”);

3.镇海中学台州分校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5日17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至zhzxtzfx@163.com。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1)2024年秋季镇海中学台州分校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需签字确认);(2)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3)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2025年师范类毕业生可用师范生证明);(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6)报名所需荣誉证书(或有关证明);(7)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需在资格复审前提供);(8)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表另附,无需整成pdf)。

市直公办中小学聘用的事业编制教师(含已进入体检考察或已公示拟聘用人员)或辞职未满三年的教师不得报考;其他台州市内在职教师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对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以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其初审结果。初审时默认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如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则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紧缺的岗位,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核准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聘比例。

(三)资格复审

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保持邮件、电话畅通。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现场提供网络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材料按序整理成册)。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与资格初审时所报信息不符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自动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与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全程委托宁波市镇海中学组织进行。考试主要包括综合能力测试(面谈,含技能测试)占30%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占40%,说课或试讲占60%)占70%。考试标准与宁波市镇海中学一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通知为准。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分出现并列,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签订意向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台州教育网予以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核准后,同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tz.gov.cn/col/col34913/index.html)和台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将档案转移到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档案室,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荣誉(或成绩)等证书或有关证明,已就业过人员还需提供解聘证明,逾期无法提交材料或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反映(0576-88582150),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违约的,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补录1次。

五、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

镇海中学台州分校校(党)务管理中心。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汇丰路1132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9022708,联系人:汤老师。

(二)监督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6-88582150;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镇海中学台州分校和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镇海中学台州分校2024年秋季教师招聘报名表

2.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信息汇总表

台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1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