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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遴选教研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遴选教研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施甸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队伍建设,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总编控制、编岗一致、学科对应、优化结构、均衡配置”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岗位

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9名,具体遴选岗位详见《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表》。

三、遴选对象

施甸县符合遴选条件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近三年(2021年—2023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周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8月31日)。

5.县外调入和县内调配教师在调入学校任教满3周年及以上(从调入当年9月1日起计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

7.“县管校聘”改革交流轮岗的教师,可以根据交流轮岗前的任教学段、学科或2023-2024学年的任教学段、学科及所学专业,按照对应岗位要求报名。

8.2024年教师公开遴选拟调动人员不得参加教研员遴选。

(二)岗位必备条件

1.初中教研员岗位:从事中学教育教学或乡(镇)及以上教研工作6周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8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教师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近三年以来其中任意一年任教学科或教研工作与报考岗位一致,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2023-2024学年任教学科学年末县级及以上统考平均分位于全县前50%,按最好成绩统计,或乡镇及以上教研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小学教研员岗位:从事小学教育教学或乡(镇)及以上教研工作6周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8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近三年以来其中任意一年任教学科或教研工作与报考岗位一致。2023-2024学年任教三至六年级学科学年末县级及以上质量监测B等及以上占比70%及以上,任教一、二年级教师近三年内某一学年末县级及以上质量监测平均分位于全县前50%或B等及以上占比70%及以上,按最好成绩统计,或乡镇及以上教研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8日-9日,截止8月9日17:30。

(二)报名地点

县教体局一楼小会议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教师持《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2020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学科带头人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立项课题通知书、课题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或从事教研工作证明、《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学年末质量监测成绩登记表》《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档案成绩统计表》到县教体局一楼小会议室按对应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资格初审、材料初验工作,据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公开遴选岗位,按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开考,不足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六、资格审查

2024年8月10日,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七、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24年8月11日14:30-17:30到县教体局教师发展中心教研部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核

(一)考核内容

1.笔试成绩100分。笔试内容为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育、教学、教研相关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科研综合运用能力。

2.档案成绩20分

(1)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在岗、称号有效)、“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在岗):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级计3分,县级计2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县级学科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计2分、1分。

(2)教学技能竞赛类奖:个人参加学科类教学技能竞赛荣获国家级优秀奖及以上计5分,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计4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3分、2分,县级一等奖计1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市级教学常规管理考核个人(教学管理人员)荣获一、二等奖分别计3分、2分。

(3)参加由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和社科联立项的课题研究,结项课题主持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级计3分,县级计2分;结项课题 组成员:国家级计2.5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5分,县级计1分;立项开题主持人: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分,县级计0.5分;立项课题 组成员:国家级计1.5分,省级计1分,市级计0.5分,县级计0.25分。

3.面试成绩100分。

(二)笔试

1.笔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行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09:00—11:30。

3.笔试地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4.考务管理: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规者参照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成绩公示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12日下午在县教体局公示笔试成绩、档案成绩。需查分者,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统一登记后,于2024年8月13日报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统一查分。

(三)面试

按遴选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面试以75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1.确定面试人选。依据遴选岗位笔试成绩加档案成绩之和,从高到低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采用说题(占50%)+阐述个人教研工作理念及设想(占35%)+答辩(占15%)方式进行。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加试题分值10分,加试成绩计入面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08:00—12: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面试成绩及拟调动人选

2024年8月16日在县教体局公示面试成绩及拟调动人选名单。依据遴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调动人选。

十、体检及尿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拟调动人选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含尿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十一、调动审批

(一)拟调动人员按程序报请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调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由调入单位聘任,按聘任后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十二、人员递补

因个人自愿放弃,考察、体检、尿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调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调动的;

(三)拟调动人选放弃调动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调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资格初审人员,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同时追究本人和所属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三)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遴选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据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凡不据实填报信息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参加考试教师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十五、本方案由施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施甸县教师发展中心0875-8126469

监督电话:施甸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75-8121185

附件:1.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表

2.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表

3.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学年末质量监测成绩登记表

4.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档案成绩统计表

中共施甸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附件【附件1 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表.xls

附件【附件2 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表.xlsx

附件【附件3 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学年末质量监测成绩登记表.xlsx

附件【附件4 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档案成绩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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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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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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