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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10人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普及农村学前教育为目标,按照“实事求是、积极创新、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创新科学、公正的用人体制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赴我县各公办幼儿园任教,保证选人用人质量,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方需求。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三、应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1日期间出生);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基本功,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是学前教育专业;

7.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8.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的普通话水平证书;

9.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8.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失信被执行人;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3.公费师范生、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四、报考程序、时间和方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教师信息将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点击进入信息公开栏目中的“政府机构教育局”即可)门户网站上发布。

(http://qiongzhong.hainan.gov.cn/)

公告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共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8:00至 8月20日上午12:00止。

2.报名网址:https://www.tianluehr.com/exam.html?$$id=1820291127446806530$$

3.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261、0898-66502115

4.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对应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报名人员请以JPG图片形式提交,大小不超过2MB);

(2)《2024年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粘贴近期正面2寸免冠相片及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指模);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4)思想表现鉴定表(附件3)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6)学历证书(未领取学历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由学校提供毕业证明及学业成绩单及承诺书,附件4)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附件5);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6,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指模)。

(9)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10)报考吊罗山中心幼儿园岗位须上传工作证明(附件7)

5.请考生选择正确的岗位报考,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6.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学科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2024年8月20日上午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8月20日上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8月20日下午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8月20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

(三)资格初审

1.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考生不得更改报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组织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教育、教师观、儿童观等相关知识。

(3)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公示。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公示,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查询笔试成绩,公示期为7天。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以设岗学校招聘岗位为单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放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按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

(五)资格复查

考生参加面试前须提交如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查:

1.须粘贴近期正面2寸免冠相片及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指模《2024年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选定报考岗位后在网上自行下载,以A4纸彩色打印,一式2份)(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由学校提供毕业证明及学业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准考证原件及各类荣誉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思想表现鉴定表;

以上证件审核后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导致 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及办理解聘手续;

4.资格复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和时间、地点登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资格复查地址、时间以公告通知为准。

(六)组织面试

1.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并划定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内容。所应聘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不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3.面试要求。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整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点公布。

(七)预定人选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招聘学科岗位数量确定预定聘用人选。如因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后,报考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有两名及以上考生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聘用;若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聘用。

(八)统一体检考察

1.拟聘用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必须完成体检所有项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对拟聘用人选采取实地考察和函调考察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九)拟聘公示

1.公示。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选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无异议,由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管理,按政策规定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人员须在基层服务满6年,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跨行业借调、调动和报考公职岗位。

六、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规定。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七、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98-86222401。

(二)监督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98-86236003。

 

附件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思想表现鉴定表.docx

附件4:承诺书.docx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x

附件7:工作证明.docx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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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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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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