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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庐江县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合肥市庐江县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为充实庐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部分教师进入城区学校任教。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计划为80名。其中,城区初中选调教师15名,城区小学选调教师55名,高新实验学校(小学岗位)选调教师1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附件2)。

二、选调范围

(一)城区初中教师选调范围

农村高中、农村初中(含庐城镇农村初中)中学岗位现在编在岗教师、合肥商贸科技学校现在编在岗教师。

(二)城区小学教师选调范围

1.农村初中学校(含农村完中初中部、庐城镇农村初中)初中岗位现在编在岗教师;

2.农村小学岗位(含庐城镇农村小学)现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在现聘学段任教满3年及以上 (时间计算到2024年9月30日) ,且近3学年度每学年达到该学年度本校教师平均工作量;

3.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下同);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5年年度考核(2019-2023年度)达到合格及以上档次(实际工作年限不足的,按实际年限。涉及试用期考核的,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7.报考中学岗位的须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与报考学科不一致的教师资格需近3年(2021年9月-2024年6月,下同)所任教学科均与报考学科一致;

8.报考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须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①不符合选调条件的;②近3年内有擅自离岗情形的(经组织批准同意上挂、支教等人员除外);③近3学年内教育质量评价位次靠后(各完职中为全校,镇中小学为全镇,具体由各完职中、镇中心学校确定);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⑤近5年内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违反师德师风的;⑥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⑦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择校、调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00至12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信息填写必须要与《介绍信》(具体样式见附件3)上的信息内容完全一致。

2.报考人员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024年8月13日16:00前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上传完职中、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义务教育完中、镇中心学校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各农村高中(中职)每个学科报名人数不超过1人。

报考比例须达到岗位选调计划数的N+1(N为岗位选调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任一选调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的,则所有岗位的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主要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直接面试的,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面试费用缴纳时间和《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培训机构。

(三)考察

根据各岗位选调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取学历高的、入编时间早的(下同)。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核查报名材料原件,审核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量、在岗履职情况、教育教学成绩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择校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用的,按以下办法择校:

1.城区中学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择校或办理确认手续。

2.根据《庐江县城区小学新进教师无校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城区小学被选调人员实行无校籍管理。城区小学依据公布的学校,拟选调人员按选调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进行抽签择校。

择校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择校环节主动放弃或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缺额的,从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调动聘用

择校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新聘学校重新办理合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

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

选调人选在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工作人员以及学校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

(一)考试费用:

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1-87329642(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附件:1.庐江县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表.xlsx

      2.庐江县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计划到校安排表.xlsx

      3.介绍信.doc

 

 

中共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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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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