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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选调)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保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计划和职位(岗位)

本次遴选(选调)计划共28名,公开遴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12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保靖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遴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1、遴选范围:全县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6)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任职年限、工作经历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新晋升职级在现任职级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1、选调范围:全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科级干部;

(4)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5)新晋升职员等级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遴选报名地点:保靖县委组织部干部组(保靖县四大家办公区前栋B2013室);

选调报名地点: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岗位)报名,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必须与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3、报名资料:

(1)《2024年保靖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或《2024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张;

(5)职位(岗位)所需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职位(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为教师的,还须提供县教体局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为医卫人员的,还须提供县卫健局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察时资格复审、公示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选调)资格。县纪委监委对公开遴选(选调)全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报考人员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保靖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中共保靖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后面带有括号的,括号里面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符合的职位(岗位)。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公开遴选(选调)的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人数低于3:1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保靖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中共保靖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考取消遴选(选调)计划职位(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所有报考人员进入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优胜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审查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编制性质、人员身份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遵纪守法情况。

遴选考察工作由保靖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选调考察工作由中共保靖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遴选(选调)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选调)资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遴选(选调)对象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调动

拟遴选(选调)对象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特别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参加遴选(选调)考试。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保靖县委组织部、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7830896(保靖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0743-7728127(保靖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743-7712699(保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2024年保靖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2024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2024年保靖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4:2024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5: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保靖县委组织部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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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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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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