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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市勐海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西双版纳市勐海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勐海县教育体育局计划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开展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现将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教师39名,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勐海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专业目录: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见附件2)。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专业对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6.报考人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含2024年7月31日);

7.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 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现役军人;
  6.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8:00~下午18:00;

报名地点:勐海县第一小学祥和校区(详细地址:勐海县勐海镇学府路65号)。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ynmh.gov.cn/rsj/rsj.dhtml)等媒体发布。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勐海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转载,通告发布距报名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招聘过程中若发生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所需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

(1)《勐海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4);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成绩合格证报名,教师资格证须于8月31日前取得;

(4)非高校A类B类(附件3)的本科毕业生,报考初中及以上教师岗位的,须提交省级招生考试院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中自行下载打印);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提交省级招生考试院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中自行下载打印)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5)毕业生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奖惩情况、任职情况证明、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根据个人实际提供)。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环节。

(四)面谈。成立面谈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开展面谈。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意愿等。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谈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谈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面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如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进入考核测评环节人员所取得、所持有的证件与招聘条件是否一致、是否合法有效。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环节。

(六)考核测评。成立考核测评组,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考核,考核测评主要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考核测评时间为30分钟(写说课稿时间15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稿不计成绩,说课成绩即为考核测评成绩。考核测评满分为100分,考核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测评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

考核测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养、教学管理能力、班级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应变能力等。

(七)体检

 体检严格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实施,体检由勐海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同岗位考核测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严格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实施。考察由勐海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九)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十)公示。拟聘人选名单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ynmh.gov.cn/rsj/rsj.dhtml)等媒体发布,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勐海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服务期限。聘用人员在录用工作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支付违约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六、待遇政策

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及勐海县实施的相关政策享受工资、津贴、补贴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校园招聘中发生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校园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告,本通告由勐海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勐海县教育体育局0691-5198513、5123823    

监督电话: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5128858

 

附件1:勐海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专业目录.rar

附件3:高校名单(A类B类).xlsx

附件4:勐海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应聘报名表.xls

附件5:承诺书.docx

 

 

勐海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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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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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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