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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聘10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教学实践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三)现为普通中小学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教师,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业务称号,包括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坛新星称号或相当层次称号之一;或取得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一、二等奖(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颁发,不含学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颁发的各类奖励证书)。以上证书、荣誉称号、奖励等取得时间须在 2024年8月19日之前;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业务称号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业务称号的年龄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

(七)现工作单位和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选聘计划与学科

本次共计划选聘10名教师。需符合本公告规定的选聘范围和选聘条件。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2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hr.bzyiqian.com/binzhou),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所需提交的扫描件材料:

1.《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应聘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说明,须加盖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见附件4);

4.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5);

5.应聘人员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6.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

7.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8.应聘人员的业务称号或荣誉证书原件;

9.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与《报名表》同底版)。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2日12︰00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和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hr.bzyiqian.com/binzhou),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相关通知公告。

(四)现场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按资格审查实际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和《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原件;

②与《报名表》同底板的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业务称号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应聘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说明原件,须加盖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⑧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

(五)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0人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必要时可分组进行)。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采取初试的,原则上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由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和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bzkf.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区组织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bzkf.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43-316257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3-3260998 15054399221

监督电话:0543-31295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xls

    3.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4.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年度考核情况说明.doc

    5.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同意应聘材料(模板).doc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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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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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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