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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 (教育青年人才)考核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 (教育青年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计划组织直属学校开展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考核招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教师14名,招聘岗位、人数详见《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 有志从事教育工作,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发展潜力的青年。
  3.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详见《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4. 2022-2024年高校毕业生。

急需紧缺人才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间出生)。

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年龄要求:本科18-25周岁(1998年8月至2006年8月间出生)、硕士研究生18-30周岁(1993年8月至2006年8月间出生)、博士研究生18-35周岁(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间出生),但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间出生)。

  1.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 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现役军人;
  6.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现场资格复审、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

(一)发布通告

在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等媒体发布。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平台转载,通告发布距报名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8:00(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期间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
  2.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邮箱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档后以文件名“报考学校+岗位+姓名”打包发送至招聘学校指定邮箱: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邮箱:xsbnzyjsxyrsk@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岩老师0691-2148190、8983051、8983052)

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邮箱:xsbnzez@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老师0691-2126321)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邮箱:xsbnzmzbgs@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代老师0691-2723311)

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小学邮箱:yjhxxbgs@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老师0691-2161914)

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小学万达校区邮箱:yxwd2023@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老师0691-3018192)

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邮箱:bnjy001@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老师0691-2122966)

  1. 报名材料

(1)《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3)(PDF格式);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JPG或PDF格式);

(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

(4)教师资格证(PDF格式);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PDF格式);

(6)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PDF格式);

(7)按招聘岗位要求需提供省级招生考试院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PDF格式)的,登录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8)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1. 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须与取得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

(4)报名材料中,个人签名处一律用黑色钢笔手写签名,需要学校和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

(三)资格初审。招聘学校在州教育体育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等媒体通告,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平台转载,并由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进入面谈环节人员。

(四)面谈。招聘学校在州教育体育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面谈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开展面谈,面谈结束后,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面谈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意愿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设开考比例,按照面谈成绩不低于70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面谈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等媒体通告,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转载,并由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现场资格复审。由学校在州教育体育局的监督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复审,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出现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考核测评环节。

(六)考核测评。成立考核测评组(考核测评考官人数不少于5人),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说课、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评组现场评价、现场打分。考核测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1:1进行考核测评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一岗位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测评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七)签订就业协议。根据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现场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八)体检。体检严格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实施,由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实施,由招聘单位负责,采取实地考察、远程视频、委托考察等方式,通过查阅档案、社会询问、平台查询等,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1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考核招聘中发生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jyj/xsbnzjyj.dhtml)、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根据《西双版纳州教育英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符合教育英才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经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可纳入教育英才范围,并享受教育英才相关待遇。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2.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学习成绩优异;3. 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4. 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5. 博士研究生,专业对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但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6. 教育部直属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近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对口,年龄不超过30周岁,但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7. 教育部直属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近3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专业对口,年龄不超过25周岁,但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五)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出现违约情形,按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六、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0691-2122712

监督电话: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2148541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驻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691-2139138

附件1.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高校名单(A类、B类).xlsx

       附件3.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xls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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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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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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