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安徽宿州砀山县城区学校2024年公开补充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宿州砀山县城区学校2024年公开补充教师公告

为优化配置教师资源,解决城区小学、初中教师紧缺问题,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部分教师补充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充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程序、有效监督的原则。

二、补充岗位

本次部分城区学校公开补充教师150名,具体学科岗位详见《2024年砀山县部分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补充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规守纪;

3.报考者必须是砀山县2021年9月1日以前(含2021年9月1日)参加工作的农村中小学在编教师,在我县服务的“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期算教龄(须入编后);

4.报考小学专任教师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报考初中专任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且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和设岗学科一致;

5.年龄要求。男47周岁以下(1976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女42周岁以下(1981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2021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1年新参加工作人员可为试用期不定等次),身体健康;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行为的;

(4)拒不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工作任务的。

四、补充程序

城区学校教师补充程序为:制定计划、发布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示、确定补充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到各设岗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砀山县2024年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砀山县2024年城区学校补充人员统计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稿;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合格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工资变动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注意防暑及往返路途安全。

(二)现场资格审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对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三)交费。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四)采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采集照片。

(五)统一笔试。2024年度砀山县城区学校教师补充笔试由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双减”工作、《家庭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内容。满分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上午 8:30—10:30 《教育综合知识》。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8月22日上午10:00,以学区为单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4.成绩公布:8月26日上午,以设岗学校为单位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考生成绩并公示。下午15:00-17:30查分,逾期不再办理。

(六)拟聘人员公示。8月27日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五、补充人员确认办法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所报考学校学科岗位等额确定拟补充人选。若报考同校同学科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均聘用。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经查实取消补充资格,所报学校学科等额递补一次。

六、手续办理

补充人员考入新单位后,如调入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且单位同意聘到原岗位,按原聘用岗位等级聘用;如新聘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按高职低聘办理工资关系。以后,新聘单位如果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有空岗,考调人员参与新聘单位竞聘上岗。考调人员确定后,报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及时办理编制、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根据中共砀山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退休等相关工资手续的通知》(组明电[2021]11号)文件规定,自工作变动文件下发一个月内未及时转移工资关系的,原单位不得继续发放其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精心组织,坚持原则,严肃考纪,保证质量。要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违反纪律及弄虚作假的参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调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个人师德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单位追究负责人责任。

八、特别提示

1.进入考点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资料、通讯工具等,一经发现查实视为作弊,按零分处理,违纪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2.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砀山教育发布上发布。相关信息,凡已在砀山教育发布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补充城区教师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砀山县教育局:8021227

附件1:2024年砀山县部分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砀山县2024年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砀山县2024年城区学校补充人员报名统计表.xls
附件4-2024年砀山县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砀山县教育局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