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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2024教育系统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2024教育系统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5人公告

为优化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促进学期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2024年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以下简称“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累计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儿教师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2)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

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简介表》。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下载)。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月21日,上午9:00—下午17:00。

3.报名地点:通州湾实验中学(通州湾示范区云海路228号)。

4.报名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①应聘者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可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均须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

3.审核通过报名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通州湾示范区官网公告。

4.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5.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报考岗位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方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和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相关的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专业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9:00—11:00,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

3.笔试地点:通州湾三余中学(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环镇东路2号)。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通州湾示范区官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复审。

(1)应聘者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工作证明材料。

(7)《报名表》所填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尽量详尽)。

(8)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是否齐全将直接影响适岗评价结果。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的报名表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适岗评价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适岗评价,主要从毕业院校、学历专业、任职经历及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察考生能岗相适度。适岗评价以百分制计算,适岗评价成绩在面试时告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及内容:采用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各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面试时备课时间为4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为15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

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现场抽选,时间5分钟,40分);

②舞蹈(自编自舞、自选曲目、自带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30分);

③根据指定命题作简笔画(时间30分钟,30分)。

考场提供钢琴和8开素描纸。

5.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和报名准考证参加面试。

6.面试及适岗成绩计算、公布方式

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适岗评价占1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本次招聘各阶段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收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选岗

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一周内,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选岗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公办幼儿园备案制人员,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公办幼儿园备案制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1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1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依据备案制教师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并结合《劳动合同法》依法续签,此后每3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有关说明

通州湾示范区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是指公办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统一招录、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后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513-81680388(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监督电话:0513-81680036(通州湾示范区监察审计室)

附件1: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报名表.doc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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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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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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