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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1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等条件;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6、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4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岗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含十一个乡镇包括:黄骅镇、南排河镇、常郭镇、吕桥镇、旧城镇、羊二庄镇、齐家务镇、滕庄子镇、官庄乡、羊三木乡、新村乡;三个街道办包括:骅西街道办、骅东街道办、骅中街道办;五个功能区包括:黄骅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城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中捷产业园区)。报考者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具有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含十一个乡镇、三个街道办、五个功能区)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含十一个乡镇、三个街道办、五个功能区)。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限专业的岗位时,如果考生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不一致,其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的,可以按照本科专业报考,同时其他报考条件也按本科生报考条件掌握。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15日。

(三)部分条件的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限“高校毕业生”是指该岗位只允许“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取得普通高等学历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信息表》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特别提示: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报考人员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缴费,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请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分岗位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8:30至8月21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7:00。

报名网址: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

2、网上报名的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通过“报名号”和“初始密码”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谨防因失密带来损失。

(4)按要求填写或选择表项。例:“户口所在地”及“配偶、双方父母其中一人户口所在地”两项严格按照户口簿上的派出所印章填写,例:“XX省XX市XX区XX乡镇(街道)XX派出所”(如本人为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的,则不需要填“配偶、双方父母其中一人户口所在地”项,否则两处均需填写)。“学习简历”一般从高中开始填写。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军人需将学习经历和入伍经历分段填写。“工作简历”中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请注明“编外”或“编内”。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否则将被报名系统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3、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报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综合类和卫生类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调剂;教育类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教育类其他岗位。

招聘计划如果有调整,将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渤海新区党工委黄骅市委组织部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逾期未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24年8月29日8:30至8月30日17:00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见笔试准考证。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50分,《职业能力测验》约占5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

(1)报考黄骅市人民医院岗位A到岗位E的和黄骅市中医医院岗位A到岗位C的(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理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20分,《卫生基础理论》约占8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卫生基础理论主要测试公共卫生和医学领域的基础知识。

(2)报考黄骅市人民医院岗位F到岗位N的、报考黄骅市中医医院岗位D到岗位L的和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理论》和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其中《卫生基础理论》约占20分,《专业知识》约占80分。

卫生基础理论主要测试公共卫生和医学领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主要测验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20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约占8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综合素质。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可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2、证件审核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证件审核,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报考人员为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户籍报考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等佐证材料;按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

(2)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书、学信网自行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按驻沧部队随军家属条件报考人员还需提供随军证明等佐证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自动放弃或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方面知识和通用能力。

教育类岗位:采用分专业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学科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方面。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综合类岗位、卫生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教育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分值占比高的科目成绩高者(分值占比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按照以上顺序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的方式方法并最终确定人选。在此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按招聘程序即时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主要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岗位选择及人员待遇

(一)报考教育类初级中学和小学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所报学科类别,将报考同一学科A、B岗位的考生合并,按总成绩重新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通过抽签形式确定排名。按新的排名顺序,由本人选择学校。涉及选岗的学校见《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2)。报考其他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不再进行岗位选择。

(二)黄骅市人民医院、黄骅市中医医院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控制数管理;渤海新区黄骅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所属乡镇卫生院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差额事业编制;其他单位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全额事业编制。

六、有关事项

(一)涉及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等将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注意登录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岗位招聘计划内即时按招聘程序递补。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未尽事宜由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黄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5263282(组织部)

0317—5232166(教育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工作日)

由于咨询较多,需考生体谅电话拥堵情况。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本公告已尽可能详细说明,请认真阅读,确有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附件:

附件1: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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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为试点单位,以上五个市(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一)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任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
  4.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 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3.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 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
  5.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
  6.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 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 补齐所缺培训学时;
  3. 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坚持参加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4. 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 处分解除,且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考查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8:00日至2025年12月16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有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 贵州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8日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步骤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缴费”方式进行。

1.注册登录

考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报名。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重新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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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从事职业”一栏,请按现有身份进行选择。此信息将在后续报名时自动带入报名信息,可提前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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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上报名

考生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报名入口”一栏选择省份“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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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选择考点”页面后,选择“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根据自身安排选择测试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3.线下缴费确认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次,教师30元/人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缴费地点确认个人考试信息并扫码缴费、领取收据,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北楼一楼西

注意:本次测试仅针对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缴费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在职证明(任职资格证、聘用证、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线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扫码缴费后,可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9-21日。

测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方式

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采用计算机录音方法。共四题,前三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题命题说话部分由测试员人工网上评分。

五、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3.朗读文章400字。

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分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生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成绩及电子证书。

2.考生请及时关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报名通道将于2025年12月2日凌晨0:00开启,凡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规定网址填写相关信息,计划满额后,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测试须知”,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超过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不予退费。

5.该系统目前仅支持通过电脑访问,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免冠照片(390*567像素,大小1M以内,禁止美颜、修图),请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场保持肃静,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

7.普通话测试全面采用新系统,考生普通话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拍照,并以此照片人脸识别登录测试系统。

8.如有疑问,请拨打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374-2699917。

八、特别声明

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许昌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的测试机构,许昌市教育局官网是许昌发布普通话报名、测试等相关信息的官方渠道,请勿相信不明网站的宣传,出现对话框提示“加好友”才能继续报名或被告知“必须通过某机构才能报名”等类似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预报名考生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贵州省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身份证正面照+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身份证正面照+教师证或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非纳雍职校师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财务室(B301)现场缴费,财务工作人员电话:王老师15117549017)。

4.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https://www.gzyywz.net/)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2025年12月27日。

2.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5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7.测试站联系方式: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三、声明

我校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401。

3.领取联系人: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凭准考证或网站成绩截图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2023年4月1日起,国家语委新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

2.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和准考证方可入场。

3.考生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各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4.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

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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