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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江山市2024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衢州市江山市2024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20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学历要求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要求

  35周岁以内(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

  1.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幼儿教育学科类的教坛新秀、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或获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

  3.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或素养大赛)获县(市、区)级全能三等奖及以上的人员;

  4.参加由教育业务部门组织的幼儿教师课堂教学评比获县(市、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5.在公办幼儿园或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任教3年及以上(或担任班主任2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公办幼儿园或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任教的人员(以社保证明、工作证明为依据,任教年限和社保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

  (三)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四)普通话等级要求

  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幼儿园或小学或音乐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的人员也可报考,但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江山市幼儿园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制教师;

  2.之前参加江山市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入围选岗环节无故放弃人员。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一楼1号报告厅。

  报名时提供《江山市2024年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有学位证书的也一并提供)、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要求正反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符合“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相关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现场以支付宝缴纳报名费100元(低保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报名费。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达到1.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20分、学科专业知识8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得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若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1:1.5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技能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讲故事、舞蹈、绘画四项,每个项目分值为25分,满分为100分。舞蹈曲目自定(考生需自备伴奏U盘)。自弹自唱、讲故事、绘画由评委现场出题,绘画测试时间根据难度由评委决定,其它各项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技能测试使用的道具、文具、画具由考生自备,绘画用纸现场统一提供。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三)成绩计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30%+技能测试得分×7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察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递补说明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合格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该招考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则不再递补。若递补对象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示3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内,经考核,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作单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宜报考。劳动合同制教师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四)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首页的“公告公示”栏和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内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246/index.html

  五、招聘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教育局大楼2楼209室);

  咨询电话:0570-4071375;

  招聘咨询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六、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  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浙江衢州市江山市2024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附件1.江山市2024年招聘公办园合同制教师报名表.docx

  浙江衢州市江山市2024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附件2.招聘办理事项委托书.docx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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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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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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