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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北安市2024年公开引进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省北安市2024年公开引进教师公告

根据北安市教体事业发展需要,为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的师资队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引进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公开引进教师120名,其中北安市第一中学校6名、北安市第三中学校10名、北安市实验中学9名、北安市通北第一中学校6名、北安市第二中学校7名、北安市第八中学校7名、北安市通北中心校(通北第二中学校)4名、北安市主星中心校3名、北安市赵光中心校1名、北安市和平小学校6名、北安市铁东小学校5名、北安市铁西小学校4名、北安市庆华学校2名、北安市通北中心校8名、北安市中心幼儿园2名、北安市铁西幼儿园8名、北安市第二幼儿园9名、北安市健康幼儿园8名、北安市通北中心幼儿园7名、北安市通北第二幼儿园7名、北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1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24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专升本不列入引进范围。部分幼儿园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等,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2024年应届专科、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普通专科、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符合专业要求的“985”“211”高校毕业生以及音乐、美术类专业毕业生,报名时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破格参加此次引才活动,到岗满一年仍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8.不可以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

9.年满18周岁,其中,专科、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2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10.《2024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已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符合法律法规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10.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491)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9:00至8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1)报名材料。提交考生基本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蓝底二寸免冠照片)完成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报考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岗位有资格要求的上传资格证书;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⑦报考限户籍岗位的需提供户口簿户主、本人页的扫描件,落户时间应早于本次引才公告发布时间;

⑧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9:00至9月1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8月31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8月31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确或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情形,除取消考试资格和引进资格外,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现行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如专业未在专业目录中,需由人才引进组织实施部门研究判定。

(6)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将在此公告发布网站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网站发布信息。

3.网上缴费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2024年8月27日9:00至9月2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9月5日9:00至9月6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招考部门联系。

)考试

本次引进以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设在北安市,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笔试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9月中下旬。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北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低于3:1的,该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成绩在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应不低于本场笔试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

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但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2)面试人员现场资格确认

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此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公告,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确认。

凡因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考生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考生引进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微型课试讲的方式,重点考查考生教学水平和能力,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学科所使用的现行教材,微型课试讲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

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考核

考核在所有面试工作结束后进行。根据同一次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考核人员,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引进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符合相应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符合相应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环节合格的所有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引进计划名额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本次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部分破格报考人员到岗满一年仍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符合《北安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意见》文件条件的人员可同时享受相应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才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北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北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56-6428057;

政策咨询、考务咨询电话:0456-6426968;

网上报名技术、网上缴费咨询电话:0451-86627318;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黑龙江省北安市公开引进教师计划表

     2.同意报考证明

 

  北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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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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