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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瀍河回族区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8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洛阳瀍河回族区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80名公告

  为满足瀍河回族区教育工作需要,经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教师8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洛阳市教育局 中共洛阳市委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实施办法》(洛退役军人〔2024〕4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成立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80名(含退役军人单列岗位2个),其中初中教师43名,小学教师37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专业条件等情况详见《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

  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年龄要求: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放宽2岁。

  3.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于录聘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9月9日9:00 — 2024年9月11日18:00。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henan.bmpta.com/lychjs/index.aspx),按网站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信息保存后,请及时按系统提示上传照片,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可于提交审核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报考信息锁定不可修改。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在 9月11日18:00之前修改完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时间之后,所有人员报名信息锁定,不可修改。

  提交信息截止时间( 9月11日18:0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11日18:00)之后,所有报考者将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9月9日9:00 — 2024年9月12日18: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打印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并妥善保存保管电子版,以备后期随时打印使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办理免缴费手续后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费手续,须于2024年9月11日17∶00前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hjyjrsk@163.com,工作人员审核后回复邮件,审核通过即成功办理免缴费手续。具体材料如下:

  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务必标注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县级以上民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扶贫对象证明》扫描件(见附件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提交不合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免缴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8.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该岗位人员,可依据报名资格条件改报符合条件且未取消的岗位,否则退还已交考务费。取消岗位的考生于9月13日8:00至18:00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报考岗位。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岗位取消的,该计划调剂至社会考生岗位。

  9.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加分条件及认定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经批准由洛阳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加15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10分。

  以上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加分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市委、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4);                                      

  (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证》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证》;

  (7)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8)我市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4年9月13日8:30-11:30

  提交地点: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503办公室(洛阳市九都东路18号瀍河回族区党政办公大楼)。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瀍河回族区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共考2门,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1)教育理论: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

  (2)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高中及本科阶段专业知识和技能。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卷面成绩×3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7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卷面成绩的查询

  笔试卷面成绩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通知为准,3次未接通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退役军人单列岗位计划在面试资格确认中出现的空缺计划数调剂至社会考生使用。

  (2)考生须持《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6)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语文学科另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③银行个人征信记录(详细版);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发放《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单》。

  (4)面试资格确认结果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组织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证、单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1)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15分钟,讲授一节10分钟微型课,满分70分;答辩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时间为5分钟,满分30分。

  报考同一岗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4舍5入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则该岗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则该岗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岗位面试结果出现岗位空缺的,该计划调剂至社会考生。

  (2)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面试全部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将适时在瀍河回族区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以电话通知为准,3次未接通者视为放弃。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社会信用纪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查询。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在我区的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6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瀍河回族区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确定本人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岗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6:00-22: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方案由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5235736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监督电话:0379-6335068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610267432

  附件:1.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docx

      2.扶贫对象证明.docx

      3.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docx

      4.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docx

      5.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x

      6.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docx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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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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