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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学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长沙学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并报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长沙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创建于1970年,2004年由原长沙大学(专科)升格为本科院校,是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市为主管理”体制。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

  学校坐落于浏阳河畔,占地约1970亩,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被誉为“最美大学校园”。学校距长沙火车站10公里,距高铁长沙南站15公里,距长沙黄花国际机场25公里,地铁3号线设“长沙大学”站,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校舍建筑面积约46.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69亿元,藏书158.6万册。现有16个二级学院,5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16300余人,已累计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600余人。我校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10余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50余人。

  学校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余个;省级特色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国际合作科研平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自然与文化遗产空间技术中心长沙工作站、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 “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30个。

  二、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按照高层次人才的条件和类别享受相应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高层次人才业绩奖励等,具体标准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应聘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学术骨干四类高层次人才共计10名,岗位具体条件参照《长沙学院2024年度人才引进计划表-高层次人才》。优先考虑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紧缺人才。

  1. 学科领军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或大师级专家学者;国家顶尖人才项目人选或学术成就获得者,或其他学术地位、水平与此相当的人选;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2. 学科带头人

  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人才项目人选或学术成就获得者,或其他学术地位、水平与此相当人选;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3周岁(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3. 学科方向带头人

  省部级人才项目人选或学术成就获得者,或其他学术地位、水平与此相当人选;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 学术骨干

  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国内中青年优秀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42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学历学位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鼓励以学术团队的形式引进人才,在引进待遇方面除可分别享受相应待遇外,学校还将视情况在经费资助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具体由学校和拟引进团队协商确定。

  以上四类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长沙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六、招聘程序

  1.招聘信息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csu.cn公布。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csu.cn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2.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网站:长沙市人事考试服务网站(网址:https://csks.cs12333.com/ui/examp/#/)。

  4.网络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周二)17:00止。

  5.具体招聘流程按《长沙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

  七、其他

  1. 咨询电话:0731-84261360

  2. 监督电话

  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37

 

  附件:长沙学院2024年度人才引进计划表-高层次人才

 

                                    长沙学院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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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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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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