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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鄞州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宁波市鄞州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备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语文教师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鄞州中学创办于1952年,是浙江省首批办好的十八所重点中学之一,以“崇尚科学、弘扬人文、发展个性、追求和谐”为办学理念,致力创建一所具有独立品格和独特品质的现代化学术性高中。学校每年有90%左右的毕业生考入全国一流的重点大学,高考成绩长期居全省全市前茅,曾产生四名浙江省高考状元,培养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剑平、中国科学院院士张明杰、新加坡国家科学院院士朱程波为代表的各领域杰出人才。奥林匹克五大赛事成绩喜人,有两人次进国家队并获得国际金牌和银牌;在科创、人文、体艺类的非奥系列赛事中,每年有上百人次获奖。 作为一所学术性高中,学校致力于教育教学科研的高质量发展,已逐步建立各层次名师培养梯队,学校有正高级教师7名,省特级教师5名,省教坛新秀7名,名师骨干30余名,为新老师的成长成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学校详情请见鄞州中学官网https://www.yzms.cn和“宁波市鄞州中学”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4.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人数

招聘专业及学历 (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高中语文教师

1

学历(学位)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与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5届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

同时符合以下专业要求:              

1. 本科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                   

2. 研究生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语文)。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及以下,3年及以上普高任教经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19日。

应聘人员通过鄞州中学官网主页进入报名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报名链接:

https://yzoa.yzms.cn/baoming/yzzx_login5.html?code=yzzx&state=0

2.现场确认和报名

(1)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9月20日9:00-14:00,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2)现场确认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学校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3)所需材料: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可下载后填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贴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准备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它所有资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材料)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4)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应聘教师岗位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初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环节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 初试

初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初试时间、地点由学校在现场确认报名时通知。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宁波市鄞州中学官网公布。

2. 复试

复试环节为试讲形式。试讲为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试讲不足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 总成绩

总成绩采用复试成绩,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如有相同,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鄞州中学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教师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环节及以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人员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5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已在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学校任教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二)拟聘人员须与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 胡老师 0574-83039580

(五)监督电话:0574-89183287

附件:宁波市鄞州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宁波市鄞州中学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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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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