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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州直学校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州直学校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强化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41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湘西自治州部分州直学校公开引进一批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二、引进计划及方式

(一)本次共计划公开引进33名,采取“供需见面、双向选择”、“随到随引”的方式组织实施,具体引才单位及岗位详见《湘西自治州州直学校面向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急需紧缺岗位目录》(附件1)。

(二)若考生就业意向与岗位目录不匹配或报名时岗位目录内的岗位已招满,由湘西自治州教体局协调对接,按照岗位目录外考生招引程序实施(具体流程见下文或咨询湘西自治州教体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743-8222797)。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热爱湘西,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无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相关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有意到湘西自治州工作的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填报《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相关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套,毕业学校盖好章)、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含奖学金)等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xjtj8222797@163.com)报名。

(二)对接意向:

符合《湘西自治州州直学校面向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急需紧缺岗位目录》(附件1)中所列岗位条件的考生,其报名时填报的应聘单位及岗位即为意向岗位。

如考生就业意向与岗位目录不匹配或报名时目录内岗位已招满,由湘西自治州教体局在编制允许范围内,根据考生专业,协调有意向的州直学校与考生沟通对接工作岗位,达成意向的进入下一环节,对接岗位未成功的中止引进程序。

(三)资格初审:

由对接好的引才单位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填写不实、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四)双向选择:

1.岗位目录内考生,采取“双向选择”方式确定意向人选,选择成功的,直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岗位目录外考生,由湘西自治州教体局向湘西自治州委编办申报用编计划,并将相关岗位计划向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办、湘西自治州人社局备案,采取“双向选择”方式确定意向人选,选择成功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已签约的人员进入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根据实际情况一般采取信函电函、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七)公示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报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办、湘西自治州人社局审核,在湘西自治州人社局、湘西自治州教体局官网和“湘西教体”官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所有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层次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公开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体检、考察、聘用等结果进行公布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监督电话:中共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743-8225413。

(二)政策咨询电话:湘西自治州教体局组织人事科:0743-8222797。

六、管理和待遇

(一)本次引进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列入湘西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编内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除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外,同时按照《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附件3)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二)本次引进的公费师范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生管理相关规定。

七、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湘西自治州州直学校面向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急需紧缺岗位目录》;

2.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3.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节选)。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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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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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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