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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2024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2024招聘公告

  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创建于1950年3月,为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是一所全日制幼儿园,是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实践教学基地、科技部科普基金项目示范幼儿园、广东省示范性幼儿园、广东省书香幼儿园、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示范单位、广东省食品安全A级单位、广州市《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示范园、广州市绿色幼儿园、广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多所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实习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单位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管理岗位、幼儿教师岗位。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8.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体详见《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及应聘材料

  1.报名方式:招聘公告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公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2.报考要求:应聘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看。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国内普通高校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考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公布。应聘人员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平台(http://www.qgsydw.com)进行查询。

  (二)面试与资格审查

  1.笔试成绩公布后,我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在合格分数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公布。应聘人员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平台(http://www.qgsydw.com)进行查询。

  2.入围面试人员在名单公布后需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我院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1)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业绩成果和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复审。(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业绩成果和获奖证明等参加资格复审。(3)如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连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业绩成果和获奖证明等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评委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4.面试方式: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为15分钟。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课堂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的形式,课堂试讲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专业技能展示考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人员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要器材。

  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管理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组成为:课堂试讲占比70%、专业技能展示占比3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数)。

  如同一岗位面试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公布。

  (二)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关注并登录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或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等情况。应聘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三)招聘岗位年龄条件、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四)关于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传真)电话:020-87184929

  监督投诉电话:020-8313276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梅花村71号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xlsx

  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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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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