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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张掖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户籍在张掖市内的社会人员(含市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以已取得的合格学历进行认定)和持有张掖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代替使用。)

2.张掖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3.港澳台居民持我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驻张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请人应当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犯罪记录。申请人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师范学校及其他中职学校“幼儿保育”或其他相关专业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1 )。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音教师资格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全科型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注: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考试合格条件

1.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致。

2.属于国家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就读学校校长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操作办法可详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六)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

2024年10月9日9:00-10月18日17:00

(二)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身份信息、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3.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

4.注意事项: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姓名信息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三)选择认定机构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张掖市教育局。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局。

3.驻张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选择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五)体检

1.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见附件2,A4双面打印)并按要求装订。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高校所在地(拥有我市户籍并申请在张认定的市外就业人员原则上可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若选择全程网办,则须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县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张掖市内指定医院:六县区人民医院、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河西学院附属张掖市人民医院,须在以上医院自选),统一使用《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2),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并有医院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院方在体检结果处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3.妊娠期内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现场确认(或在线提交审核)

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分2个批次进行。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所报名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看该认定机构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可以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予以确认。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 申请人须携带相关认定材料(按照认定公告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 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材料。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进行“线下确认”:

(1)受理时间:

2024年10月22日-10月2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以已取得的合格学历进行认定)

(2)受理地点:张掖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为准。

3.所选认定机构仅开通“线下确认”方式进行确认,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相关户籍材料:

①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

②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出示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申请人为驻张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24年上半年认定批次)原件。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背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需及时到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②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自2024年开始,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均需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应届毕业生同步学籍报名的,未取得学位前,需录入“无学位”。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各县(区)认定机构应当加强学历真伪性审核,并在学信网验证申请人学历。(学籍学历核验中的常见问题及建议详见附件5。)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8)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认定机构要加强材料审核,留存《授权委托书》。

4.所选认定机构开通“全程网办”方式进行确认,申请人选择参与“全程网办”的,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七)证书发放

各县(区)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及方式咨询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张掖市各级认证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附件4),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下载:附件: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xls
附件下载:附件2.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2024年下半年认定批次).pdf
附件下载:附件3.授权委托书.pdf
附件下载:附件4.张掖市各级认证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xlsx
附件下载:附件5:学籍学历核验常见问题及建议.docx

张掖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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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怀化市2026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开放工作通告

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定于5月23日至24日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4月30日9:30至5月11日24:00。

2.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账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index)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第二步:登录报名。已注册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选择“湖南”入口,认真阅读《湖南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介绍》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

第三步:提交信息。考生仔细核实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确认提交。

注:本次只面向社会考生开放测试;无意参加测试者,不能抢号占位,否则系统将予以记录,影响再次报名参测。

二、现场缴费

1.缴费时间:

5月12日(8:30-12:00,14:30-17:00)

5月13日(8:30-12:00,14:30-17:00)

2.缴费地点:怀化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大厅(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育才巷12号)。

3.缴费标准:测试费50元/人次。

4.缴费提示: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在规定缴费时间内至现场缴费确认。如委托他人代缴费需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不接受现金支付,采取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三、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5月23日、5月24日(注意:测试报到时间以考生打印准考证上显示为准)。

2.测试地点: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在市教育局阳光服务大厅报到,到培训中心六楼采集信息,在三楼测试室测试)。

四、测试须知

1.如患有发热、咳嗽等传染性疾病人员一律禁止参加测试。

2.请考生按时完成现场缴费,然后于测试前一天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六章第十六条:应试人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注意:港澳台和外籍考生测试当天须出示三个月及以上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证明后方可参测!过期、消磁、临时及电子身份证均无法参加测试!)和准考证参加测试(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现场采集),未自行打印准考证及逾期未到者,取消其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

4.考生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测试资格或者测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如有必要,还将通报其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5.根据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的通知,全国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测试试卷已同步进行更新,请考生在测试前按照新版测试大纲内容备考。

6.本站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代报名和辅导培训,不接受中介代办。

7.测试期间,本测试考点车位有限,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并做好安全防护。

8.怀化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开放工作的通告都在怀化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如遇突发事件,测试时间将做临时调整,相关通知也将发布在怀化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本站不另行通知。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成绩查询:正常情况下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scoreQuery)查询成绩。

2.证书领取:测试结束60个工作日后(特殊情况除外,考生凭身份证到怀化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C栋3楼85-86号综合窗口领取普通话证书领取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言怀化教育”—“政务服务”—“邮寄申请”申请邮寄(要求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填写正确)。

请注意自2022年1月1日起,证书由国家语委统一打印,证书遗失不予补办。请尽快领取,并妥善保管!为避免跑空,您可在领取证书前先致电咨询您的证书是否已可领取。

自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请在测试结束后3个月内领取证书,逾期不领证,本站和市民服务中心不承担保管责任。

六、咨询电话

1.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0745-2722340;

2.怀化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C栋3楼85-86号综合窗口:0745-2714022。

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1日

河北省衡水市2026年5月份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公告

广大社会考生: 

为切实做好衡水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满足社会人员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缴费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5日上午8:00至5月10日17:00,报名名额共1000人。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面向社会人员,考生职业请选择“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不接受在校生报名,在校生测试请咨询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学生测试费为25元。

(二)报名缴费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缴费方式进行。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河北省→我要报名→选择测试站→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选择测试时间→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核对考生信息→确认信息→在线报名缴费→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社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测试费50元,过期未缴费系统自动删除报名信息。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测试费不予退还,请考生谨慎报名缴费。

(三)报名要求 

1.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

2.核准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须由本人填写,并保证与证件信息一致。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缴费完成后报名信息无法更改,请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的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请考生于报名缴费后,在报名系统中点击“准考证打印→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是5月29日下午2:00,请考生注意截止时间,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测试的重要凭证,且查询成绩时须输入准考证号,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26年5月3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 衡水学院西校区13号教学楼二楼(和平西路与前进大街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

四、测试流程

 (一)信息确认 考生到达考点后,按指引进行信息确认。为方便考生收到纸质证书,考生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提前书写下列信息:1.准考证号后四位;2.普通话证书邮寄地址;3.收件人有效联系电话。已在报名网站上支付邮费,完成证书直邮申请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只写准考证号后四位和“证书直邮”四个字即可。

(二)候考信息采集 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考生可提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以下为各环节的特别提示:

1.身份信息验证 采用身份证识别器核验考生身份信息,若设备无法读取证件信息导致身份核验失败,将无法参加测试。请考生提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及证件完整性(含芯片功能是否正常),如存在过期、损坏或消磁情况,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2.照片采集 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考生着深色上衣为宜,不化浓妆,头发不遮挡眉毛。

3.系统抽签 照片采集完成后,系统随机自动为考生分配批次和座位号,现场工作人员将告知考生所对应的批次和座位号,随后考生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领取方式 

(一)成绩查询 本次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即7月14日起,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发放 方式一,证书直邮。证书印制机构直接将证书邮寄给考生本人。请考生于报名成功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准确填写证书邮寄地址和有效联系电话,支付快递邮费,完成直邮申请,考生可在“历史订单”中追踪订单的状态。方式二,测试站邮寄。本站在收到证书后,会根据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的邮寄信息,第一时间安排邮寄,邮寄费为到付。在证书邮寄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地址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证书无法送达或遗失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急用证书者建议选择第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时间较长,需耐心等待。)

六、注意事项

(一)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河北省财政账户,无法退款。如因信息填报错误、照片未按要求上传、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缺考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测试,所带证件不全者不予安排测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的时间为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场外指定位置。测试现场发现替考、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携带参考资料、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四)如果纸质证书遗失,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地址、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行程,避免因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测试。

(六)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培训、测试等相关业务,请广大考生知悉,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咨询电话:0318-2113136,0318-690550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0日

青海省西宁市2026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通告

为推广普通话和满足青海广大考生需要,我站拟于2026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报名、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本期面向全体社会考生。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报名渠道和时间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测试采取网上报名bm.pthceshi.cn )

(2)普通话测试线上报名流程:打开普通话在线报名网站 实名注册登录→点击“我要报名”→选择青海/西宁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考试时间)→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 →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下一步”→提交报名信息成功 →现场缴费。

(3)报名、测试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8:00—4月20日23:59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3日

    测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

    测试地点: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4)如因逾期报名或名额已满未能成功报考,可关注其他测试站安排,或耐心等待本站后续测试公告。

(5)特别提醒:建议考生本人提前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完善,上传个人“白底”证件照(像素390*567)。请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若填写错误则报名无效,将无法参加测试。

三、缴费

考生测试当天现场扫码缴费50元 (为了方便期间建议扫码支付)

四、成绩及证书

(1)测试成绩于完成测试于4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后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查询。(测试结束后请勿将准考证丢弃,后期查询成绩需要输入准考证号)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51 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与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成绩公布后统一印制,寄送至青海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再由各测试站领取并发放给考生,考生可在测试结束两个月后电话咨询领取事宜。电子证书可通过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查询成绩、获取并添加至个人电子证照。纸质证书遗失不予补发,电子证书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效力等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请考生务必在测试前2天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无身份证原件不得参加测试)

(2)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备测、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并禁考。违犯考试纪律或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应提前规划好赴考出行时间和路线,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到达测试站报到。

(4)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和离场时须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

(5)我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提供的代报名以及“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凡在培训机构报名或培训造成的任何损失,均和本站无关,特此告知。

咨询电话:0971-4716829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可能会存在电话较多打不进来的状态,敬请谅解)

咨询邮箱:479533994@qq.com(因工作原因电话打不通请将咨询的问题发至邮箱中,会及时回复)

河北省沧州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广大社会考生:

为全面做好沧州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最大限度满足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我市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10:00-7日,报满为止。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面向社会人员举办,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在校生建议参加本院校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报名方式:本次测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

(三)报名流程:打开报名系统→注册登录→选择在线报名→选择沧州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选择测试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六)→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核对考生信息→在线报名缴费→报名成功

本次普通话测试缴费通过网上进行,考生在线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需完成网上缴费,请在“报名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费用缴纳完成后不予退费,因此请考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或确认是否决定参加测试后再进行缴费。

(四)报名要求:1.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2.核准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或需在其他测试站点报名的考生,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查询”修改或删除本人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报名成功后至5月15日,可在“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中打印准考证。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界面无照片者请更换浏览器重新上述操作。

三、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

(二)测试地点:沧州市运河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安全生产考试点),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西门(开元大道)进入,按指示牌步行至沧州市安全生产考试点。

四、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测试大厅后,首先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等候入场参加测试。(注:信息采集中“照片采集”环节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邮寄

(一)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参测考生可于2026年6月16日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邮寄:如需邮寄证书,请于报名成功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写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支付快递邮费,完成直邮申请。咨询相关邮寄业务可拨打0591-88610279(物流咨询)、0591-88610279(印制咨询),工作时间:08:30-17:00(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照片上传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测试资格。

(三)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对公账户。如因信息填报错误、照片未按要求上传、证件携带不全、缺考、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费不予退费。

(四)考生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考点报到,未携带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者不予安排测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五)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测试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请考生进入测试室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培训、测试等相关业务,请广大考生知悉,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沧州市语言测试站咨询电话:0317-317065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4月16日

湖北省2026年第三批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

为方便社会人员参加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在华中师范大学开展2026年第三批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日期:5月15日-18日和5月22日-25日。

现将2026年第三批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本次测试对象为武汉地区社会考生,请设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学校师生不要在此报名。

2.湖北省各测试站详见http://hbpthw.ccnu.edu.cn/info/1004/1093.htm。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地址:http://www.cltt.org/(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考生进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入口,若是第一次报名需要先注册一个账号,再选择“湖北”-“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考点,选择考试时间进行报名。

2.网上预约开放时间:4月27日上午8:00-5月6日下午16:00。预约满额后会关闭系统报名页面。

3.名额:5600人,分8天测试,每天700人。省中心会依据考生缴费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安排测试。

三、预约报名规则

1.考生若在其他测试站已报名或已参加测试但成绩尚不能在网上查询,则不能再次报名。

2.为体现公平原则,考生若出现预约成功但不缴费的情况,则该考生在3个月内不得再次预约报名。

四、缴费方式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于5月7日-5月9日进行网上缴费,登录网址: http://cwzf.ccnu.edu.cn/ 自主缴费,缴费标准:50元/人。

用户名:身份证号码。

密 码: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若尾号为字母,则需大写)。

特别注意:考生不得修改缴费系统中的任何信息。若因修改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由考生个人负责。若信息有误,请致电说明。

五、准考证

请缴费成功的考生于5月12日-5月14日登录网站:https://bm.cltt.org/ “打印准考证”栏打印。因照片需考试当天现场采集,所以准考证上无照片。

特别注意:必须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错过时间不能打印。若因此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测试费不予退还。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中心会依据考生缴费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安排测试。

测试时间一旦确定不可更换。考生需在准考证报到时间前后30分钟内参加考试,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视为弃考,测试费不予退还。

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大楼(研究生院大楼旁边)B508教室。

七、考试须知

1.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华中师范大学。

2.考生需严格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到达教学楼西侧门进入,保持1米距离。因教学楼有学生上课和行政办公,请考生进入教学楼时保持安静,不得提前或推迟进入大楼。

3.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参加测试。

八、证书领取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发放,一律采用邮寄方式发放到个人。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系统现已正式上线。考生从考试完成后到成绩可查询后的48小时内可通过报名官网证书邮寄板块填写邮寄地址,完成个人相关信息,支付邮递费用,选择证书直邮,证书将直接由印厂邮递到考生手中。

测试当天,考生须加入由工作人员规定的QQ群,省中心会第一时间公布查询测试成绩的时间,方便考生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填写邮寄地址。

未提交邮寄地址的,默认为放弃领取纸质证书。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一周后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网站)申请免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参见教育部颁布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九、其他

若遇重大考试和活动,考试时间会进行调整,请留意公告信息。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7-67866052(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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