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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直属学校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茂名市直属学校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市直属学校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茂名市教育局决定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到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高校设点现场招聘教师1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茂名市情况介绍

  茂名市位于南海之滨,地处广东省西南部,是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和海南自贸港三大国家的经济区交汇处,属岭南名邑,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因油而生、向海而兴、山海并茂、好心闻名。现辖2区(茂南、电白),代管3个县级市(信宜、高州、化州),设3个经济功能区(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东湾新城),全市陆地总面积1.14万平方公里,40米等深线内海域面积4300多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28.78万,常住人口621.97万,是广东省第三大户籍人口大市。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连续多年居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首位、全省第7位。

  茂名是我国华南地区最大的石化基地、广东省能源基地。茂名石化炼油能力超20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超110万吨/年,跻身全国前列。茂名高新区是“中国化工园区20强”、国家级高新区。正加快打造世界级绿色化工和氢能源产业园,茂名历史上最大的民营工业项目——投资400亿元的东华能源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动工建设,一期(I)项目即将建成投产;茂名南海新材料丙烯腈产业链项目已动工建设。

  茂名致力打造宜居宜业的滨海绿城,致力打造粤西重要交通枢纽,“四横三纵”高速公路网初步成型,“五横两纵”铁路网和市域组团间“六纵三横”快速干线网加快完善。博贺深水港建成并投入使用,包茂高速、汕湛高速、云茂高速交汇贯通,250时速动车开通,350时速高铁加速修建,40分钟即可直达吴川国际机场,城市交通极其便利,实现副省域城市半小时休闲生活圈,并融入珠三角“2小时”经济生活圈。茂名市宜居宜业,物美价廉,房价实惠,生活节奏慢,极致独享“慢”生活舒适悠闲。

  茂名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气候宜人,常年平均气温23.6℃左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5%,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多年排名全省前列。有茂名森林公园、好心湖公园、信宜天马山、高州仙人洞等一大批国家级森林景区,风景秀丽,舒适怡人。全市有海岛21个,海岸线182.1公里,拥有号称“中国第一滩”的滨海旅游度假区浪漫海岸,包括海水能见度居亚洲第一的放鸡岛、中国少有的大小适中的城市内湾水东湾。南海旅游岛和海昌海洋公园现正火热建设,为茂名赋予更多浪漫内涵。

  茂名是广东农业第一市,是世界最大的罗非鱼生产基地,是全国最大的经济林生产基地、著名南药生产基地和最大北运菜生产基地之一,拥有“全国水果第一市”美誉。一年四季,水果更迭不断,三华李、荔枝、香蕉、龙眼等“岭南佳果”驰名中外。2023年4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茂名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考察,并作出重要指示。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成功申报创建2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荔枝和化橘红)、2个田园综合体、1个罗非鱼特色优势产业集群、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8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产业链打造“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五棵树”荔枝、龙眼、化橘红、沉香、三华李,“一条鱼”罗非鱼,“一桌菜”预制菜),培育了一批超百亿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致力打造乡村振兴“茂名样板”。

  茂名拥有丰富的地方特色资源,有国家级非遗项目3个,省级非遗项目22个,市级非遗项目72个。以茂名为地理中心的古高凉所辖或文化辐射范围的粤西特色高凉菜,在烹饪上多以清炖、水煮、白切、隔水蒸为主要做法,务求体现材料最原始的风味,其味道可以用“清、鲜、香、嫩”四字概括。除此之外,茂名还有艾籺、簸箕炊、化州牛杂、豆芽粉、木薯饼等众多充满烟火味的特色小吃遍布大街小巷,让人食指大动,扶墙而归。

  近年来,茂名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茂名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沿海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机遇,奋力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茂名市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市”、“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

  二、茂名市引进教育人才情况

  茂名市具有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教育事业发展势头强劲,成绩斐然。先后被授予“广东省教育强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并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目前,茂名全面深化改革与发展,全力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茂名市着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提高人才竞争力。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人才工作,为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专门制定出台了《茂名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茂名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茂名市专业技术人员突出贡献奖励办法》等人才政策文件,为人才的引进和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2011年以来,茂名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招才引智方式,先后组团赴国内高校引进了教育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000多人,有效提升了茂名市人才队伍的素质和层次,为建设现代化滨海新茂名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招聘岗位和对象  

  本次招聘各学科教师共171名。本次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中学(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2021、2022、2023、2024、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须具有教育部承认的高校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以上学位〔报考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博士学位;报考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思政课专业教师、新能源专业教师、体育专业教师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博士学位或高校系列副高级(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硕士以上学位;报考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中医康复保健技术专业教师岗位和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心理健康类教师岗位的可放宽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具体见《茂名市直属学校2025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

  目前已在茂名市直属学校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参加此前茂名市直属学校相关招聘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学历学位层次为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学士、硕士学位且非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需符合《茂名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4年版)》范围;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不作要求,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且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高校现场招聘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招聘除现场决定签约外,其他环节均不作递补。本次招聘共设七个招聘点,相应岗位招聘名额仅限相应的岗位招聘点,招满即止,如岗位招聘点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数,导致未能足额录用的,该岗位剩余名额保留至下一招聘点继续招聘。

  六、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1.北京、西安

  (1)北京师范大学(主校区)

  现场招聘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校区)京师大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101(宣讲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4年10月12至13日。

  (2)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现场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9:0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4年10月13至14日。

  2.长春、重庆  

  (1)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

  现场招聘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三),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4年10月15至16日。

  (2)西南大学(北碚校区)

  现场招聘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第10教学楼501、502室,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9:0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4年10月16至17日。

  3.武汉、长沙

  (1)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

  现场招聘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4年10月18至19日。

  (2)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

  现场招聘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里仁楼119教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9:0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4年10月19至20日。

  4.广州

  现场招聘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109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0日(9:0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4年10月21至22日。

  七、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报名表(须在签名栏内签名并填写日期)(附件2);

  2.教师资格证(报考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和茂名市直属其他高中教师岗位的在读应届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的符合任教学段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教师岗位的在读应届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在读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4.学习成绩单、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业绩、获奖荣誉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需在复印件正面底部空白处签名,确认复印件真实有效);

  5.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报名时到相应的岗位招聘点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未能按指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人员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考,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不予聘用。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将按照应聘人员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九、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实际需要采取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人际沟通、仪表仪态、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三)成绩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面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现场公布成绩。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根据主评委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员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四)确定体检人员。在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签订有关协议书,应聘人员须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经体检合格、考察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          

  十、体检  

  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密切留意。茂名市教育局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体检人员。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合格、考察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http://mmjyj.maom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mmpt.edu.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收到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高层次人才符合本省、市人才引进条件的,按事业编制办理引进手续,并按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十四、注意事项

  (一)2025年毕业的中学(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和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将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表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发至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mmsjyj@163.com。

  (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设置,对于所学专业因不分专业方向、新设置专业方向、更改专业名称和代码等学校学科建设实际情况而与《公务员专业目录》名称代码不一致或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应聘人员,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或“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所学专业方向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情况,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如因突发事件和不可控等因素,由招聘工作小组及时处置。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并提醒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十五、组织管理

  茂名市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招聘的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教育局所有。

  联系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

  附件:1.茂名市直属学校2025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茂名市直属学校2025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茂名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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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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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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