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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三批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三批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公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财经类本科院校,现有2个校区,占地760亩主校区地处湖南湘江新区,位于岳麓山下、湘江之滨、梅溪湖畔,雷锋校区位于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雷锋街道。学校是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高校、湖南省“十四五”应用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单位”和“湖南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源于1933年的“私立厚生会计讲习所”,是一所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全面协调发展的财经特色鲜明的全日制省属公办应用型本科院校,从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3962人。

本次招聘在我校2024年4月19日发布的《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公告》和2024年7月12日发布的《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公告》基础上组织实施,将原公告未招满的岗位计划顺延至本次招聘,招聘岗位专业及年龄要求不做修改,原公告终止,对应岗位已报名但未参考的人员顺延至本招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等事宜。

(二)各用人单位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本次合同制专任教师招聘相关工作的组织。

(三)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或硕士毕业院校为高水平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个;招聘计划1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第三批合同制专任教师招聘数量及学科

二级单位 岗位序号 学科/专业 计划数 招聘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材料接收邮箱 要求
会计学院 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2 蔡老师 点击查看 48157164@qq.com 有1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且为学院急需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财政金融学院 0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1 刘老师 点击查看 hhhuiliu@163.com 1.大数据、计算机、信息管理、人工智能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或相关专业;2.熟悉一门或多门以下课程:人工智能原理与应用、机器学习数据挖掘、智能金融原理等;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 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 3 贺老师 点击查看 hhs960408@163.com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工商管理学院 0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及相关专业 1 杨老师 0731-88811007 10624825@qq.com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网络空间安全;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2 黄老师 0731-88811552 hncyxxjsglxy@qq.com
06 机械工程 1 本科计算机类专业
外国语学院 07 外国语言文学(小语种:西德法意) 1 李老师 点击查看 84389789@qq.com 具有海外留学背景、获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有科研成果者优先
工程管理学院 08 土木工程(智能建造方向) 1 颜老师 点击查看 yanhongyan82@163.com
0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1
学生工作部 10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 2 王老师 0731-88811637 7258948@qq.com
共计 15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的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uf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属各二级单位材料接收邮箱,报名材料以“应聘第二批合同制专任教师+姓名+应聘部门”命名。

报名材料如下: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科及硕士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出国留学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6)03岗位报名人员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2024年4月20日后开具);

(7)已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考察环节提供)。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就读于国内院校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有亲属在我校工作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同时书面告知应聘岗位所属各二级单位,未进行如实告知的,取消应聘资格。

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为应聘人员缴纳社保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各二级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提交人事处,人事处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不同批次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考试组织及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采取分批招聘的形式进行,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不同批次招聘。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未招满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将岗位计划数顺延至下一批招聘,招满即止。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包括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包括试讲和专业学术水平测试,试讲与专业学术水平测试各占试教成绩的50%),应聘人员准备本专业相关课程(试教内容及要求同当批考试安排同步公布),并回答考官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教学素质,个人学术水平和学术背景,试教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试教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参加面试。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综合能力,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少于岗位计划数,经学校研究同意,剩余岗位数可顺延至下一批招聘。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身心素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审定同意后,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学校。首次聘期3年;合同期满通过考核后,可续签一次3年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11756(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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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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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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