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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面向晋安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招考编内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福州市面向晋安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招考编内教师公告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榕晋教〔2018〕454号)规定,我区拟面向符合条件的晋安区属公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6名在编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9月入职,已在晋安区属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期满三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目前仍聘用于晋安区属公办学校的编外合同教师。

  二、备选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83994197)

  (三)报名要求:考生本人随带相关材料报名,报名时不进行岗位选择。未按时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所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资格审核表

  应聘人员须下载《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并自行填写后打印1份纸质文档于报名资格审核当天提交。

  2、身份证、毕业证书(另附学历备案表)、学位证书(另附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准考证、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各1份。(在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考网络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签名)

  4、入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劳动合同。

  6、入职以来单位缴交社保证明。

  7、工资银行流水(须与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劳动时间匹配)。

  8、单位同意报考函

  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须将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以上序号顺序分别叠放,以提高审核效率。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核办法

  1、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成绩采用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采用结构化面试,设3题,由考生在考室阅题思考后当场作答。阅读思考时间不超过5分钟,回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的时候,面试合格成绩要达7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5、聘用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定为60分。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6、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出现末位同分的,按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拟体检人选。

  五、体检

  拟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在同组内顺延递补,规则参照“拟体检人选确定”。

  六、考察、公示

  通过审档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岗位安排

  1、中小学岗位

  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原编外合同教师聘任学校的相应岗位;小学语文组,因福州市象峰学校无空编,若该校编外合同教师为拟聘用人员,则聘任至福州市晋安区第二实验小学;小学音乐组,因福州市象峰学校无空编,若该校编外合同教师为拟聘用人员,则聘任至福州市象峰学校二部。

  2、幼教岗位

  拟聘用人员1名,岗位为福州市晋安区实验幼儿园(1名)。

  注: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1—83994197

  监督电话:0591—836337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十、其他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报名无效,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12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83994197)。

  3、本次招聘工作由晋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晋安区教育系统纪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本次招聘会解释权归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

  点击下载>>>

  1、招考编内教师备选岗位计划表

  2、报名资格审核表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安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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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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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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