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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5年优秀青年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5年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储备,优化师资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100名,在湖南师范大学(湖南长沙)、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东北师范大学(吉林长春)、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设置考点。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2025届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备注:①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②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③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4、报考岗位学科专业条件:符合《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5年优秀青年人才岗位简介表(一)》(附件1)“学科专业要求”。

  5、职业资格:

  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5)在读非2025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与初审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m.wxmbkj.cn),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保电话畅通。

  1、报名、照片及相关资料上传时间:

  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6:00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0月14日12:00至10月19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0月14日12:00至10月19日16:30

  4、应聘者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10月14日12:00至10月19日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9日的9:00-17:00

  (二)应聘者于报名24小时内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有效的应聘者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

  缴费标准:每位应聘者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者,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适岗能力评价后1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到考点考务办(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510-83592406)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及相关材料。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对每位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证书材料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在网上提交,文件格式为JPG,要求清晰、位正。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白底,大小不超过200KB);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JPG格式);

  (3)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JPG格式);

  (4)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JPG格式);

  (5)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聘书、奖学金证书、各类奖励表彰证书、发表论文情况(限3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JPG格式);

  (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JPG格式)。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9:00至11: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及适岗能力评价

  应聘者在通过资格初审且报名缴费后,招聘单位将组织对所有报名成功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适岗能力评价。

  1、资格复审与适岗能力评价同时进行,主要对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招聘单位将于10月24日前在“惠山教育信息网”或“惠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复审及适岗能力评价具体时间和地点。  

考  点

资格复审及适岗能力评价时间

备  注

湖南师范大学

暂定10月26日9:00-15:00

资格复审及考核地点可能设置在考点大学内或者周边,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

暂定10月29日9:00-15:00

东北师范大学

暂定11月1日9:00-15:00

南京师范大学

暂定11月4日9:00-15:00

  2、现场资格复审程序:应聘者现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应聘岗位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复审人员核验后归还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准考证》;

  (2)《报名信息表》;

  (3)本人身份证;

  (4)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6)普通话等级证书;

  (7)《就业推荐表》(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和《就业协议书》(或网签证明);

  (8)奖学金证书;

  (9)校级以上奖励表彰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荣誉必须提供);

  (10)《成绩单》;

  (11)《承诺书》(附件2)。

  4、适岗能力评价: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5、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按1:5(招聘岗位数为1)或1:3(招聘岗位数大于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跟进。招聘单位于当天在“惠山教育信息网”或“惠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取得面试资格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适岗能力评价后的第二天。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反馈并由应聘者签字确认。

  2、考试总成绩=适岗能力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前一个考点招聘计划未完成的,在同等招聘条件下指标可顺延到下一个考点。请考生及时登录“惠山教育信息网”或“惠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关注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由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组织考察,经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无锡市惠山区委编办、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人员须依照招聘条件中的相关规定提供各类证书,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聘用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区管校聘”,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的调配,由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录用后暂调配单位(拟聘用单位),且服务必须满5周年。

  六、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本次招聘相关的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招聘报名网址:http://zsbm.wxmbkj.cn

  无锡市惠山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hsjy.net

  江苏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5年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惠山教育微信公众号

  请各位应聘者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惠山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0510-83592406、83592407(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0510-83592408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598176

   附件1: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5年优秀青年人才岗位简介表(一).xls

    附件2:承诺书.doc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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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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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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