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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满洲里市2024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呼伦贝尔满洲里市2024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公告

为加强满洲里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解决基础教育紧缺教师现状,根据《满洲里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满党办〔2022〕18号)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方式及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采用线上报名、线上审核方式,在满洲里市进行考试。拟为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附属中学引进高中教师6人,其中高中数学教师2人,高中语文教师2人,高中政治教师1人,高中生物教师1人。具体专业及要求详见《2024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高技能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30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学历学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不能报考: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国家公费师范生(指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院校,分别为: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4)内蒙古师范大学等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取得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

(5)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双师型”人才;

(6)满洲里市域外在编在岗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从教2年及以上,获得旗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教育教学奖项;

4.具有本次《岗位需求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1)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可以参加本次公开引进教师招聘,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2)除教师资格证外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8.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岗位需求表》等信息通过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满洲里市融媒体中心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12日

报名邮箱:mzljyjrsk@126.com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并电话告知招聘工作人员,联系方式:0470-6262402。

需要填报并发送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

1.《2024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回避承诺书》和《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其中《报名表》需附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大小宽约110-150像素,高约140-210像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成绩单。

3.内蒙古师范大学等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及师范专业的证明。

4.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和毕业证书(标注本人姓名和证件相关内容翻译名称)。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满洲里市域外在编在岗教师须提供在编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

7.报考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8.身份证原件。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9.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填写《报名表》中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学习和工作经历(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线上进行,审核结果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报名者须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因报名者个人原因未能及时联系错过考试通知的,责任自负。

(四)人岗相适评估

人岗相适评估工作坚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按照实施方案开展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1.人岗相适评估以试讲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和人岗相适评估通知单为准。

2.考试时间为20分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主要考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课堂教学等方面的基本素养,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3.评分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考试完毕后,评委根据评价标准对应聘人员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出每个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4.考试满分100分,即考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以及相应的递补环节。

同一岗位试讲成绩相同现场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加试确定入闱人选。

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人选。如有考生放弃,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

满洲里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电话通知通过人岗相适评估的拟引进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审材料及本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经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经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包括无违法违纪、无犯罪记录证明)、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拟录用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差额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在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问题的,经满洲里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并做出结论后,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提交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引进通知,为引进人员办理引进手续。

(三)试用期及服务期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需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调离满洲里市教育系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并追缴回相应补贴资金。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评估过程由教育纪检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应聘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满洲里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凡与招聘单位班子成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该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并须签订《回避承诺书》。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满洲里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70-6262402

监督举报电话:0470-6262075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工作日)

八、其他

(一)2024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在满洲里市政府网等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未尽事宜由满洲里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研究决定。

附件:

1.《2024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二批)》

2.《2024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第二批)》

3.《回避承诺书》

4.《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

 

                          满洲里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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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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