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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始建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部(商务部前身)最早设置的两所高校之一,1994年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是长三角地区唯一一所聚焦对外经贸领域的高校,已跻身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

  学校坚持以一流学科建设为引领,构建形成以经济学为龙头、以开放型经济学科群为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国际贸易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发展合作、全球经贸治理等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4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法律、工商管理、国际商务、会计、翻译、金融、应用统计、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国际中文教育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建有35个本科专业(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

  一、国际经贸学院简介

  国际经贸学院成立于1995年,其前身为建立于1960年建校之初设立的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经济系。学院目前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有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博士点,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国际投资、世界经济、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跨国供应链管理等10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国际商务、数字经济及税务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国际贸易学科从1985年起招生硕士研究生,2005年被批准为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应用经济学学科2011年被评为上海市一流学科,2015年列入上海市高原学科(I类)建设支持计划,2021年列入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支持计划。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应用经济学学科被评为B级,位列全国同类学科前20%-30%,在上海高校中仅次于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同一学科的排名。在2023年“软科”(Ranking)最新学科排名中,应用经济学科跻身于全国同类学科前14%行列。

  学院拥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贸易方向)、经济学(国际投资方向)、国际商务(中澳合作)、物流管理(中澳合作)、电子商务、国际经济发展合作本科专业,分别隶属于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门类,同时学院每年还招收经济学创新实验班,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专业获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17年电子商务专业入选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2018年以应用经济学专业群为主体获得上海市一流本科建设项目。2019年以来,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专业先后获得教育部双万工程“一流专业”称号,经济学专业获得上海市“一流专业”称号。

  近五年,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主持中宣部“马工程”重大实践经验总结项目子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30余项,教育部与其他省部级一般项目100余项;在American Economic Review、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00余篇;《国际贸易实务》《中国对外贸易》《国际贸易实务仿真模拟实验》《经济学田野调查》课程分获国家级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其他获全国精品课程、示范性教学团队、上海市重点课程、全英文示范课程等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20余项。我院教师曾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奖、“孙冶方奖”、“安子介奖”、“全国10大经济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洪银兴经济学奖”、商务部商务发展研究优秀成果奖等多类奖项。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00余名,其中教授19名(含双肩挑),副教授46名,博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比达88%。学院现聘有海内外兼职教授10余名。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名,上海领军人才1名,上海市曙光学者3名,上海市青年东方学者3名,上海市浦江人才2名,上海市晨光计划学者8名。在校生2900余人,其中本科生2100余人、研究生800余人。

  二、招聘领域

 

学科

研究领域

招聘人数

备注

政治经济学

 

1人

能作为政治经济学学科带头人优先

数字经济

偏计算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理工科方向

2-3人

教授优先

财政学

偏税收学方向,国际税收优先

1-2人

教授优先

国际金融学

开放宏观、汇率等方向

1人

 

国际投资学

 

1人

 

国际贸易学

 

1-2人

 

国际发展合作

国际经贸治理

 

1人

教授优先

产业经济学

偏产业组织方向优先

1人

 

 

  三、招聘岗位

  (一)领军人才

  1.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领域已经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领域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学术知名度;

  2.在国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或相当岗位及以上职称。

  (二)青年英才

  具有博士学位,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学术研究与教学能力,具有较大的发展潜质。

  四、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高尚的师德;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政治经济学、数字经济、财政学、国际金融学、国际投资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国际发展合作、国际经贸治理等学科专业;

  3.承担本科及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

  4.协助学科建设、承担科研任务。

  五、薪酬待遇

  根据申请人资历、成果等条件提供强大的科研支持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六、用工方式

  事业编制或劳动合同用工(企业编制),具体用工方式根据个人条件依据学校政策执行。

  七、应聘程序

  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zhaopin@suibe.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如“张三+国际经贸学院专任教师”。

  我校将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经考核、面试等相关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我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对审批通过的人员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联 系 人:人事处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03027、021-67703746

  联系信箱:zhaopin@suibe.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人事处204室

  学院网站:http://www.suibe.edu.cn/jmxy/

  本招聘启事常年有效。学校将及时审核并择优安排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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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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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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