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2025年第一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31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2025年第一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31名)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需要,全力打造“学在临平”美好教育品牌,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将杭州市临平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31人,其中普高30人、职高4人、初中56人、小学41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临平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应届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尚未初次就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下同)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

2.国(境)外应届毕业研究生(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尚未落实工作、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

3.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国家级二、三等奖视同)、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或省政府奖学金,其中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获奖或荣誉不作要求。

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大学期间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且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5%。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2025年8月31日)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应届毕业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临平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分为华东师范大学和临平两个场次进行。具体招聘岗位对应的场次详见附件2。

(一)华东师范大学场次

1.报名。时间:10月21日9时-10月25日16时。考生登录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hzlpjy.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未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11月1日上午在资格确认现场提交报名表(报名表详见附件3)

2.现场资格确认、综合初选。考生需按附件3提前准备材料原件,前往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10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11月1日9:00-12:00。考核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后,结合考生面谈表现、个人综合情况等进行综合初选。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视情形决定是否核减或核销招聘岗位。

3.面试。面试以试讲、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面试预计11月2日在华东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4.确定签约。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并在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意向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签约时间预计11月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临平场次

若华东师范大学场次未招满的岗位顺延至临平场次进行招聘。已报考华师大场次但未签约的考生可以在临平场次再次进行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2024年11月8日16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等系统问题,请提早报名)

报名网址: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https://jszk.hzlpjy.cn/

移动端招考报名系统二维码: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2025年第一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31名)

 

报考人员登录“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1月9日9时—11月10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4年11月11日9时—11月11日16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录“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11月12日9时—11月1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临平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5.考核方式及程序

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①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②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③统一考核学校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超过30人的,面试前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取前30名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普高和职高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主组织考核,考核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并由区教育局进行监督。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再审、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一)现场资格再审

考生在体检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再审。考生在资格再审环节

提交报名时公告要求的原件材料,若资格再审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根据招聘岗位数、考核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4.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岗位确认

临平场次招聘的考生于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岗位确认后,考生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意向书。

(四)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品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临平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招聘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2.拟聘用人员须于2025年8月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其中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聘用人员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七、其他事项

1.公示前因考生放弃、现场资格再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讨论后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生报名前需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若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3.考核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临平区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4.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6.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7.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530898、89530896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30893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hzlpjy.cn/

临平门户网站:http://www.linping.gov.cn/

附件1:临平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附件2:临平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