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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高中专项招聘公费2025师范毕业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恩施高中专项招聘公费2025师范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恩施高中拟于2024年10月25日赴华中师范大学开展公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拟招聘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共招聘6名。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相结合、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选择任一方式,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线下报名的应聘人员与现场资格复审同步进行,现场反馈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1.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12:00,报名时间以工作人员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2:00。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线上报名提交后,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资格审查的结果,在报名期限内因资料发送不完整需补充资料的,补充资料时间截止2024年10月24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视作报名无效。

  (2)线上报名所需资料

  应聘人员选择线上报名时,提供《2025年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明材料(暂未取得的提供承诺书,见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的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证明学习能力的在校表现材料,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的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90378924@qq.com。

  2.线下报名

  (1)线下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09:00-14:00;

  (2)线下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4楼团委A410会议室;

  (3)线下报名所需资料:《2025年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明材料(暂未取得的提供承诺书,见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的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证明学习能力的在校表现材料。

  3.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00-14:0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4楼团委A410会议室;

  (3)提交资料:《2025年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明材料(暂未取得的提供承诺书,见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的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证明学习能力的在校表现材料的原件。以上资料现场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4.对应聘人员的特别提醒

  (1)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只需选择一种。线上报名的以线上报名信息为准,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线下报名的应聘人员与现场资格复审同步进行,现场反馈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2)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理性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专业等报考资格条件”要求,选择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相应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3)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5.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学历、学位取得并提供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取得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组织测试

  1.测试主要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到1:10的增加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测试总成绩的40%、60%。笔试、面试成绩及测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素质。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综合素质。

  3.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合格线,未折算的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测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5日下午14:30开始,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组织体检

  根据参加测试的考生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可结合专业特点依规组织加试,加试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成绩高且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恩施高中和恩施州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回避制度的规定等,并由考察组作出考察结论。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测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恩施高中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备案材料经恩施州教育局审核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公示和备案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对备案材料审查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七)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恩施高中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依据应聘人员的测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拟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5.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聘用管理

  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等人事管理手续。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学校签订最低服务5年承诺协议,按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公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恩施州教育局、恩施高中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组织实施好专项招聘工作,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明确事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现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湖北恩施高中专项招聘公费2025师范毕业生公告附件1:2025年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湖北恩施高中专项招聘公费2025师范毕业生公告附件2:2025年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doc

    湖北恩施高中专项招聘公费2025师范毕业生公告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湖北恩施高中专项招聘公费2025师范毕业生公告附件4:教育部专业目录.rar

恩施州教育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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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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