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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法学院2024年第四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测试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政法学院2024年第四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测试通知

新疆政法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于 2024 年第四季度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新疆政法学院在校学生(现阶段仅面向本校学生开放考场,社会人员请关注后续开考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开始)-11月4日(北京时间下午18:00截止)

三、报名方法

1.应试人必须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全国唯一报名平台)实名制注册后登录自主报名;

2.报名网站:https://bm.cltt.org/#/index(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报名入口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报名成功后应试人须仔细核对信息;信息有误造成无法参加测试等后果由应试人自行承担;

4.逾期无法补报。

重要提示:应试人最近一次参加过普通话测试,但成绩尚未公示的不能报名。

、打印准考证

(打印平台: 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

应试人须测试前1-3天在线自行打印,信息有误无法变更,不能参加测试,测试当天系统关闭打印服务。

、缴费时间

1.2024年10月28日-11月4日(北京时间下午10:00-19:00);

  1. 应试人须按新疆政法学院财务处规定的方式缴费,缴费平台:微信公众号(新疆政法学院财务处)或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xsjf.xjzfu.edu.cn/xysf/)进行自助缴费。按照《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06〕50号)文件规定,测试费用为50元/人,学生半价。在校贫困生免费测试。

3.因报名有限额,请应试人务必报名成功后再缴费,一旦缴费至国库无法退回;其次核对身份证信息与准考证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所缴费费用无法退回,并不能参加测试。

、测试时间

2024年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6日、12月7日、12月8日(具体测试报道及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测试

1.测试当天应试人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2.因应试人个人原因信息不一致导致身份证现场系统无法识别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后果由应试人自行承担。

、成绩认定、等级证书

请及时关注新疆政法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相关通知:https://rwys.xjzfu.edu.cn/

1.测试成绩由省级测试机构或国家测试机构认定发布。未经认定的成绩不得对外发布。本次测试成绩将于考试后50-60个工作日后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

2.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请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测试站不承担保管责任;

3.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电子证书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

4.应试人须参加机测(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可在线查询、核验;人工测试的成绩不在此范围。

、违规处理

1.应试人必须遵守新疆政法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社会考生须步行入校;违规违章视情况通报应试人所在单位;

2.应试人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3.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组织测试的测试机构或者测试站点应当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

4.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

5.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十、注意事项

1.温馨提示:此次线上报名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代报名,提醒各位考生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2.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查询审核结果、完成缴费、打印准考证,报名才算完成;

3.测试当天,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信息验证不一致的考生,将不得参加测试;

4.本测试站测试现场须采集照片用于人脸识别,测试当天切忌浓妆艳抹;长发考生建议在家梳理发型,露出耳朵和眉毛。

十一、测试站联系方式

测试站地址:图木舒克市新疆政法学院11号实训楼二楼1121普通话测试站

联系方式:0998-588618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新疆政法学院科创楼人文艺术学院425办公室

十二、附件

附件在新疆政法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官网查看:https://rwys.xjzfu.edu.cn/;

附件1:普通话测试缴费说明

附件2:测试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3: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内容(仅供参考)

 

本通知未能详尽之处请电话咨询。

 

 

新疆政法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新疆政法学院人文艺术学院

                                                                                     2024年10月22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新疆政法学院普通话测试站 2024-11-09 2024-11-09 400人
2 新疆政法学院普通话测试站 2024-11-10 2024-11-10 500人
3 新疆政法学院普通话测试站 2024-11-16 2024-11-16 600人
4 新疆政法学院普通话测试站 2024-12-07 2024-12-07 500人
5 新疆政法学院普通话测试站 2024-12-08 2024-12-08 500人

新疆政法学院普通话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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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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