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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提升我县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满足职业教育专任教师的需求,剑河县教育局购买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服务,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性质

  岗位: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

  性质:合同制职工(即不占编制)。

  二、招聘计划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3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见《剑河县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专任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条件

  除“岗位需求表”中01岗位外,其余岗位需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四)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五)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专任教师招聘考试。

  (六)2024年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程序及信息发布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有关公告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剑河零工市场公众号发布。报考者应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剑河零工市场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我公司参照《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县纪委监委、人社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县人才市场服务中心)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7日(上午8:30-12:00;14:00-17:30)周末除外,共8天。

  3.考试费:100元/人。

  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

  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我公司在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相同),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正在认定过程中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

  (4)《2024年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二)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11月12日(语文: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其余学科上午9:00至11:00),考试总时长120分钟。参加笔试人员须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公司(原资格审查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查看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5.笔试要求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则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面试环节。考生应当密切关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的通知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笔试、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方式:详见准考证。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我公司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入职审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聘用单位对其进行入职审查。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22〕32号)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零工市场公众号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2.签订合同: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首次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受聘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续聘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待遇

  薪酬待遇:综合薪资为基础工资加含个人应缴纳四险一金和单位依法缴纳的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依照人社部门社保基数调整政策,年度缴纳社保基数按实时调整标准缴纳。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命题、监考、面试考官、体检、入职审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次招聘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按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剑河县丰源劳务行政部门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座机:0855-5221117 (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座机:0855-5227633(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

  本《方案》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职位一览表

  2.2024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报名表

  3. 同意报考证明

 

  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公告附件1:剑河县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专任教师职位一览表.xlsx

  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公告附件2: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1).doc

  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公告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1)(1).doc

 

 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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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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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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