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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工作,我区决定于2024年11月在广州设置考点公开招聘68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一)招聘单位详见《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职位详见《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招聘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生,即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5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职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见《职位表》(附件2)。

  2.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及以上成绩单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的考生,须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4.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应聘小学教师的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须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在转正前取得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6.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期。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本人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09:00至11月8日(星期五)17: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流程: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职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的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要本人在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参加设于华南师范大学的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没有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以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之前举办宣讲会,宣讲会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宣讲会

  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09:00—10: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厅(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2)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0:00—17: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厅(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现场报名流程: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点报考单位所在位置进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按现场指引使用微信扫码报名——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职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0:00—17: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厅(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2.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招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3)。应聘者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须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经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其他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材料。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5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课程成绩单、在读证明等中文版翻译材料)。

  3.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只接受考生本人参加,不接受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职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对含有两个及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报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考生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无专业代码),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须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另需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有学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国(境)外学历的须一并提供经公证处翻译的课程成绩单中文版,经招聘单位认定方可按相近专业报考。如招聘职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职位要求,如:职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考生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上述考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考生注意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届时可在该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信息。

  4.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09:00后,成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面试(基本能力测试+试教/说课)和笔试。考生凭相应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一)面试

  1.面试(基本能力测试)

  (1)时间:预计2024年11月10日(星期日),具体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

  (2)地点:具体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用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具体形式见下表:

职位类别

测试形式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职位招聘人数>10:1的职位

小组讨论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职位招聘人数≤10:1的职位

该职位所有考生基本能力测试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5)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基本能力测试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6)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原则上以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教/说课)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试教/说课)。预计2024年11月10日(星期日)22:3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成绩查询栏目”、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自行查询本人是否进入面试(试教/说课)。

  (7)每个职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基本能力测试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职位。

  2.面试(试教/说课)

  (1)时间:预计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11月12日(星期二),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面试(试教/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笔试),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根据考生面试(试教/说课)成绩高低顺序,各职位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预计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09:00后,考生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成绩查询栏目”、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自行查询本人是否进入笔试。

  (6)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09:00后,进入笔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预计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14:00—16:00,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笔试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预计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22:3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成绩查询栏目”、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自行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试教/说课)、笔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试教/说课)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试教/说课),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体检结果另行通知。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八、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名单送检察、公安部门进行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在毕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试教/说课)资格的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前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聘用后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岗位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可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八)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资格条件咨询020-89185372;报名技术问题咨询400-838-9296;监督电话:020-89185385。具体职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09:30—11:30,14:30—17:00。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1.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

  2.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招聘职位表

  3.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招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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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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