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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连州市2024下半年赴高校招聘高中编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连州市2024下半年赴高校招聘高中编制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赴高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连州市情况简介

  连州位于广东省西北部,五岭南麓,连江上游,是清远市“一核三心三支点”城市协调发展新格局的北部区域中心。全市总面积2668平方公里,下辖10个镇、2个民族乡,174个行政村(社区),户籍人口54.14万人、常住人口37.7万人。连州先后荣获中国长寿之乡、中国摄影之城、中国碳酸钙之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中国生态旅游大县、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旅游强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县(市)、广东省卫生城市、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十大传统美食之乡、全国富硒农业示范基地等称号,素有“山水古邑,福寿连州”的美誉。

  连州经过近年的快速发展,交通发达,国道、省道纵贯全市。电讯先进、通信网络健全。市容市貌焕然一新,街道井然,整洁卫生,马路宽阔,晚灯璀璨,文娱活动丰富,城市功能齐全,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秩序有条不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旅游接待能力强,宾馆酒店大厦林立。

  连州市教育局是代表连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辖有职校2所,完全中学3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完全小学4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公办幼儿园18所。通过教育创强创先,连州市中小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各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不断充实更新,给广大教师提供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和施展才华的发展平台。2018年12月,连州市被授予“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共35人,招聘后由连州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市内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专业要求等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二)应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五官端正,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2.资格要求: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方可报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要求: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表的报名要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教育管理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学历学位要求: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名。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连州市教师招聘中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连州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四、岗位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列入编制管理,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

  五、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版块(http://www.lianzhou.gov.cn/xxgk/rsxx2/index.html)发布。

  六、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是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9日17: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站:https://www.sydwzk.cn/gdlzsjyjzp2024,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宣讲会

  本次招聘将在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举行招聘宣讲活动,宣讲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考生可了解连州发展状况后进行网络报名。各院校现场宣讲会宣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2.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6)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5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核有关要求。

  (1)资格审核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及课程比对情况说明等资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建议考生关注“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anzhou.gov.cn/xxgk/rsxx2/index.html),届时可在连州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报名、资格审核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5.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在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4所师范院校进行,时间:2024年11月16日。

  (三)准考证打印

  在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4所师范院校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将开放报名系统给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以下考点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lzsjyjzp2024,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时间:2024年11月17日分别在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4所师范院校内统一时间进行,考生采用就近原则在4所师范院校选择其中一所院校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笔试,笔试的具体事项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预计2024年11月19日下午将在连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面试方式:所有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开展面试。

  4.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八、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连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九、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1︰1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凡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版块进行公示。 (http://www.lianzhou.gov.cn/xxgk/rsxx2/index.html)

  十一、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到各学校任教。

  拟聘用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连州市教育局提出意见报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十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报名应聘者,均视为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分配。

  (三)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连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公告由连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63-6638300(连州市教育局)

  投诉电话:0763-6667036(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4年下半年广东省连州市赴高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编制教师公告岗位信息表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连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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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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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向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的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通过人员(详见附件1)按照以下时间及相关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一、领证时间

2026年3月16日至4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08:00—11:00;下午14:30—17:00)。

二、领证地点

普洱市石龙东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出件窗口

三、领证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四、领证注意事项

1.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受理凭证签领;2.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请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委托书(详见附件2)。

温馨提示:领取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

咨询电话:0879-3051787、0879-3051790

 附件:1.普洱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取证名单

 2.委托书样式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12日

北京市东城区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办理通知

  为做好北京市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更正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制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一)持证人已取得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或崇文区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初级中学、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可办理证书补发。

  (三)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影响使用,可办理证书换发。

  (四)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个人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可办理证书信息更正。

  (五)持证人个人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可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制。

  二、办理流程

  (一)整理材料

  1.核对教师资格证书与档案内《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所有信息是否一致。

  2.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是否与持证人当前的基本信息一致,如姓名、身份号、生日、任教学科等。

  (二)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为了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东城区教委本着更高效便捷地服务好每个办事人的宗旨,遵循让办事人“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办结”的服务准则,因此,办事人材料中信息如有一项或多项不一致,请按照下列办理情形准备材料。

  1.现场办理

  如《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损毁、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需现场办理。

  所需材料如下:

  (1)纸质版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填表说明参照附件2);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两份,见附件1(填表说明参照附件2);

  ③《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填表说明参照附件2);

  ④《档案内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证明》署名处务必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3),如未遗失则无需提供;

  ⑤一寸白底证件照一张(背面写区、姓名、单位、学科);

  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若丢失可交复印件或不交);

  ⑦《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红色公章和骑缝章;

  ⑧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照片。

  (2)电子版

  将上述8样材料附电子版一份,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署名为:XX区+XX单位+姓名。

  如领取方式为邮寄到付,请在文件包内再加入一个署名为“某某某的邮寄地址”的word文件,文件内容为:收件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务必用U盘携带至现场。

  (3)现场受理时间:2026年4月2、3日9:00-16:00

  受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综合窗口(珠市口东大街12号)

  2.网上办理

  如《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可进行网上办理。

  (1)所需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填表说明参照附件2);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见附件1(填表说明参照附件2);

  ③《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见附件1(填表说明参照附件2);

  ④《档案内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证明》照片,署名处务必加盖公章,如未遗失则无需提供(模板见附件3);

  ⑤JPG5:7格式白底证件照;

  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照片(若丢失可上传复印件照片或不上传);

  ⑦《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原件照片(若丢失可上传复印件照片或不上传);

  ⑧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照片;

  ⑨含有邮寄地址的word文件:如领取方式为邮寄到付,请将文件署名为“某某某的邮寄地址”,文件内容为:收件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注* 东城区在编在职教师只能现场领取。

  (2)受理要求

  将上述9样材料电子版于4月3日12:00之前打包发送至邮箱:dcjszgrd@163.com。文件包署名为:XX区+XX单位+姓名。

  (三)现场领取时间和所需材料:

  1.2026年5月6–8日三天(9:00—17:00)

  2.如本人领取,需现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3.如委托他人领取,需要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一份。(委托书样表需下载并打印,详见附件4)

  (四) 领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14—16号出证窗口)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办理相应事项。

  四、查询网站及咨询电话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https://www.bjdch.gov.cn

  咨    询    电    话:  010-64023527

  400-0899-990(非工作日除外)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人事科

2026年3月13日

  附件1.应填表格【三张】

    含:《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附件2.“附件1”填表说明

  附件3.档案内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证明.

  附件4.委托书

北京市朝阳区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朝阳区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受理范围

1.朝阳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居住证现居住地址为朝阳区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朝阳区区域内(学校注册地为朝阳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4.朝阳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朝阳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朝阳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7.朝阳区区域内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七)应当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八)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九)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认定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并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查询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工作安排

 (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认定步骤为“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第一步:体检(已取得指定机构体检证明且结论日期在有效期内的,无需再次体检)

 1.体检方式

 符合朝阳区受理范围的申请人,可在任意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机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2.体检结论有效期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日期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4月2日之间,且于“网上办理”人工网上复审结束(2026年4月2日16:00)前提交成功的,体检结论有效。

 第二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6:00。

2.报名网址:

https://yuyuetz.bjtcc.org.cn/jszg/district.html

 3.访问以上网址,在弹出的页面点击“网上报名”跳转至教育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报名。

4.填报信息时,应选择“朝阳区教师资格认定(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确认点。

5.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依次完成“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的步骤完成认定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下载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

第三步: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本次认定采取全程网办、特殊情况到现场办理的方式进行。

申请人应于3月31日9:00至4月3日13:00,访问:https://yuyuetz.bjtcc.org.cn/jszg/district.html,在弹出的页面点击右侧“结果查询”了解本人所符合办理的情形:

1.网上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按系统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申请网上复审”的,申请人应按网站提示在4月2日16:00前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申请网上复审。认定机构将在4月2日16:30前完成人工网上复审。复审通过后,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按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完成认定。申请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与朝阳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联系010-85980410。

2.现场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现场办理”的,申请人首先应按网站提示在4月2日16:00前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预约现场办理,再携带材料原件,于4月1日、2日(每天9:00—12:00,13:30—16:30)到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红霞中路10号)受理大厅完成现场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现场办理”,申请人未按时预约和办理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第四步:领取证书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可继续办理证书领取事宜,选择邮寄或自取证书。

选择邮寄证书的,须在4月3日13:00前完成缴费。邮寄服务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邮件包含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择邮寄证书服务或选择了邮寄证书服务未完成缴费的,只能自取证书。

选择自取证书的,须按照预约系统提示进行预约,预约时携带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到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红霞中路10号)受理大厅领取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026届应届毕业生补充学历信息,在报名填写“是否在校生”信息项时选择了“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登录,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操作方法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重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三、需上传或携带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1.具有朝阳区户口的,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具有朝阳区集体户口的,需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户籍管理部门红色公章,盖章要求:要求盖章清晰可辨。彩色/黑白复印、传真无效。),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原件。

2.已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可使用“京通”小程序向审核人员动态调取、展示电子居住证,或者提供由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由体检机构提供。现场办理时需提交《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原件查验。申请人可联系相应体检机构获取纸质体检证明。

(三)学历、学籍、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等证明材料 

1.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报名时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客服电话:010-67410388)。

 3.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5.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6.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要提交由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原则上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7.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8.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交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京部队。

 9.2015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在现场受理时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10.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期间领取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四、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更正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制,请申请人按现场办理时间前来办理,无需网上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按北京市教师资格网《证书遗失补办》栏目 (www.bjtcc.org.cn/qtfw/zsysbl)中《北京市办理补发、换发、重发教师资格证书 工作规定(试行)》或《北京市办理补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工作规定(试行)》的说明准备相应的材料。

 

附件:

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朝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浙江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浙江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和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初至6月底、9月底至11月底。

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安排。具体受理申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以申请人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方“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查询浙江省各级认定机构的认定资格种类、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及通知公告发布渠道。

二、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四)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在浙江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在浙江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五)在浙江省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页面(ntce.neea.edu.cn)查询。

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通过就读高校组织的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需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https://jyt.zj.gov.cn/art/2006/11/14/art_1532971_27483984.html)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五)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六)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及材料提交等事项

申请人在当地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逾期不补。

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及材料提交等具体要求,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认定机构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方“使用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6年3月16日

贵州省仁怀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6年11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一)报名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bm.cltt.org”进入。

(二)收费标准:中学生15元/人次、大中专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三)报名人数:500人。

(四)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上午9:00至11月6日下午17:30(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五)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凡是自愿参测的广大师生、公务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若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报名时需上传学生证(能体现个人身份信息的页面)或教师报名时需上传工作证明(任教学校出具在职工作证明、工作证等)扫描件,以便核实身份及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社会考生不用上传资料。

3.信息审核:考生报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网站查看信息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确认无误完成缴费后方能参加测试。

4.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发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考生根据缴款通知书上的信息完成缴费,获得电子发票方为报名成功。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系统发送的缴款短信(请注意查看手机是否设置短信系统拦截功能)。

二、测试

(一)测试日期:2026年11月22日上午8:30-14:00。

(二)测试地点:仁怀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仁怀市教育体育局二楼)。

(三)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成功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11月19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无照片为正常现象,不影响测试。

(四)测试注意事项: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均不能参加测试。先到先考,逾期视为缺考。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测试结束45个工作日后,可凭身份证在“仁怀市政务大厅16号窗口”现场领取纸质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声明

(一)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二)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操作,逾期未完成者,报名信息按作废处理。

咨询电话:13985204030(周老师)、18685629862(刘老师)。

仁怀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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