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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2025年教师招聘44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2025年教师招聘44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学校教师需求,依据中共赤峰市委员会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赤党发[2024]3号)精神,经松山区编委会批准,决定通过“绿色通道”方式引进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学科计划详见附件1)

引进教师44人,其中赤峰红旗中学5人,赤峰新城红旗中学8人,赤峰第二实验中学7人,地质二中10人,松山八中14人(九年一贯制学校)。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二)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1.学历条件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国内部分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院校详见附件4)。

2.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均为全日制且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省属重点师范院校考生专业必须为师范类专业。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报考松山八中的考生应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须持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4.普通话水平条件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赤峰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存在违反中小学教职工准入资格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0月25日,赤峰市教育局官网、部分部属师范院校招生就业网上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审查

1.网上预报名(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18时)。

报名人员将《松山区“绿色通道”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发到656233771@qq.com邮箱(不得重复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学段学科岗位+毕业院校+姓名,超过预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错过预报名但符合招聘条件人员,也可于资格复审当天进行现场报名。预报名审核结果请关注邮箱回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组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办组成,审查组对网上预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审查结果请关注邮件回复。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7日(8: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西侧三楼)。

资格复审材料:

(1)《松山区“绿色通道”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就读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预毕业时间等,公费师范生须注明,省属师范生须注明师范类);

(4)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硕均须提供,且在有效期内)、学位在线认证报告(本、硕、博均须提供,且在有效期内);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应具有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综合测试通知书》。

(三)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时间、地点:详见《综合测试通知书》。

2.综合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统一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成立综合测试小组。评委由7人组成,综合测试成绩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总成绩。综合测试总分值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后续环节。

(1)试讲(70分)

内蒙古自治区现行高中、初中教材,内容自选。试讲8分钟,试讲顺序抽签确定。

(2)结构化面试(30分)

报考高中岗位的,试讲结束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报考松山八中岗位的,试讲结束到指定面试室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5分钟。

试讲及结构化面试过程中不能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个人信息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校签约

综合测试结束,首先公费师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根据申报岗位和引进计划选校签约,然后其他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根据申报岗位和剩余引进计划选校签约。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相同的,按试讲评价表中教学基本功得分排序。聘用者当场签订三方协议,现场不能提供三方协议的考生签订聘用协议,且须于2025年3月1日前补签三方协议。签订协议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并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引进资格。体检结果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进入考察人员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报考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不一致的人员不予引进。

如在体检或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结果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

3.对与原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拟引进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予引进。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或被取消引进资格,按照综合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5.此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合同中作明确约定,服务期未满终止协议的,取消其编制身份及有关待遇,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五、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1.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须签订《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它事项

(一)引进工作期间有关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选等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全程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476—5867707;13848880644(报名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

监督电话:0476-5867110。

附件1.松山区“绿色通道”引进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松山区“绿色通道”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表.xls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部属、部分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名单.xlsx

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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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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