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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2024下半年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舟山市2024下半年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4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加快推进新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公办学校教师24人,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9日后出生)。

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9日后出生)。

浙江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6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3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9日后出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三)身心健康,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本科、研究生学历均须具备相应学位,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专升本不得报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八)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zsjy.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者于2024年11月6日17:00前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请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初审通过名单将在2024年11月7日公布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需在2024年11月9日上午11:00前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现场点接受资格复审。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11月9日(周六)上午9:00-11:0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东体育场。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7)《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见附件5,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大学本科毕业生所在学院和所在学校需严格按照附件5的规范格式填写、签名和盖章);

(8)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所获荣誉、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11月9日(周六)上午9:00-11:0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东体育场。

网上报名的考生,在面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资格审核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9日(周六)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时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试讲(模拟课堂教学)形式,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试讲准备40分钟,试讲1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结束后,根据试讲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若试讲成绩相同,则加试。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办师〔2022〕28 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入职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符合舟山市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同时可享受到舟山从教上岗10万元补助。

(七)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须承诺在用人单位工作至少5年。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浙江舟山市2024下半年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4人公告附件1:2024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wps

浙江舟山市2024下半年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4人公告附件2:网上报名申报二维码.wps

浙江舟山市2024下半年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4人公告附件3: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wps

浙江舟山市2024下半年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4人公告附件4:报考诚信承诺书.wps

浙江舟山市2024下半年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4人公告附件5: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wps

舟山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9日

       2024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计划

专业要求

联系方式

1

舟山市

沈家门中学

语文

2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类、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语文)、教育(学科教学语文)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

 

庄老师

0580-6879668

2

数学

2

研究生:数学类、统计学类、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教育(学科教学数学)

本科:数学类、统计学类

3

物理

1

研究生:物理学类、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科教学(物理)、教育(学科教学物理)
本科:物理学类、力学类、地球物理学、材料物理

4

化学

1

研究生:化学类、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学科教学(化学)、教育(学科教学化学)

本科: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5

政治

1

研究生:政治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课程与教学论(政治)、学科教学(政治)、教育(学科教学政治)
本科:政治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

6

生物

1

研究生:生物学类、生物工程、海洋生物学、课程与教学论(生物方向)、学科教学(生物方向)、教育(学科教学生物)

本科:生物科学类

7

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语文

3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类、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语文)、教育(学科教学语文)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

华老师

0580-2091040

8

数学

3

研究生:数学类、统计学类、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教育(学科教学数学)

本科:数学类、统计学类

9

英语

2

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教学(英语)、教育(学科教学英语)、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方向)

本科:英语、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方向)

10

科学

3

研究生: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学类,海洋生物学、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学(物理、化学、生物),教育(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

本科:科学教育、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

11

社会

2

研究生:政治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课程与教学论(政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学(政治、历史、地理)、教育(学科教学政治、历史、地理)、中国史、世界史、地理学类、
本科:政治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历史学、世界史、地理科学类、人文教育

12

舟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

3

研究生: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

本科:特殊教育(师范)

李老师

0580-8299819

合计

         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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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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