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省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蒲江县教育局所属蒲江县蒲江中学等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核对校验原件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 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11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核对校验原件时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日09:00至11月7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11月1日09:00至11月8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4年11月19日-11月22日。

4.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4年下半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11月2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 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11月12日通过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 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12月6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24年12月6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12月9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于2024年12月13日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本次我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批次成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参考人员平均分的100%,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成都市笔试平均分于12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

5.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核对校验原件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指公共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5.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按照《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卫健发〔2022〕25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11月13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将相关加分材料交蒲江县教育局四楼人事科412室(新办公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影视路78号(四川传媒学院蒲江校区斜对面),电话:028-88551015],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核对校验原件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岗位招聘人数,在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

面试核对校验原件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审查原件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面试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核对校验原件而产生的岗位空额,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答辩和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六、 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答辩和说课方式进行,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进入体检人员由蒲江县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蒲江县教育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在该招聘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蒲江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在该招聘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 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在该招聘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 聘用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三)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四)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蒲江县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予办理调离县外手续和出具同意报考本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的证明。

十、 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驻蒲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8551071。

咨询电话:028-88551015;028-88551073。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028-61802812。

十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二 、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蒲江县教育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ujia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我县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我县公告内其它招聘岗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11月23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蒲江县教育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查看附件《岗位表》点击下载:2024年下半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蒲江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3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