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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中学2024年下半年赴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舟山中学2024年下半年赴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教育局同意,决定赴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现场招聘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舟山中学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浙江省舟山群岛新区,是浙江舟山籍旅沪爱国实业家刘鸿生、朱葆三于1921年创办的舟山历史上最早的中等学校。1981年学校被评为浙江省首批18所重点中学之一,1996年被认定为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2012年成为浙江省首家在国内颁发与美国本土学生同等高中文凭资格的学校,2014年被确认为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改革开放以来,学校有4名同学获得浙江省高考状元,41名同学高考成绩位居浙江前十,重点录取率达90%以上,居浙江省同类学校前茅。近年来,有近百名学生在全国五大竞赛(浙江赛区)中获得重要奖项,在其他学科的各级各类比赛屡创佳绩。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数学、物理、化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心理等教师8名。(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zsjy.zhoushan.gov.cn/

(三)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www.zjzszx.cn

其中,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对象

(一)数学、物理、化学岗位    1.应聘者本科或研究生任一毕业院校为第一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30日后出生);

2.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岗位

1.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30日后出生)。

2.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30日后出生)。

3.浙江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6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30日后出生)。

4.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不列入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应聘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5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确认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5.户籍不限;

6.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各招聘点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者于2024年11月12日17:00前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请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

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24年11月14日12:00前公布在在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考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二)各招聘点现场报名

1.浙江大学

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13:30-16:0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尧坤楼二楼招聘大厅,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

2.华东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浙江省舟山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7)《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见附件5,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所在学院、所在学校需严格按照附件5的规范格式填写、签名和盖章);

(8)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所获荣誉、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的考生考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提供现场报名时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浙江大学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 13:3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尧坤楼二楼招聘大厅,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

2.华东师范大学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 14: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舟山市教育局和浙江省舟山中学负责组织实施。招聘计划采用递减方式,华东师范大学招聘点的招聘计划根据浙江大学招聘点招聘实施情况确定。建议考生尽可能先参加浙江大学招聘点的资格复审和考试。

七、考试形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在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2所重点高校分别进行,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浙江省舟山中学负责组织实施。考试任一环节中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一)理科类(数学、物理、化学岗位)  

  1.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2.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理科类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后,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等于或超过6名的,若有效成绩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数)划定;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6名,笔试合格分按50分核定。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1:4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列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4年11月15日晚上(浙江大学考点)、11月29日晚上(华东师范大学考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3.面试:满分为100分,包括说题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各占50%。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解题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一般安排2024年11月16日上午(浙江大学考点)、11月30日上午(华东师范大学考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4.考试成绩: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预签约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需加试。    

(二)文科类(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岗位)

1.考试形式: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在招聘计划数4倍及以内的,报名对象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4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4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谈时间一般安排在2024年11月15日下午或晚上(浙江大学考点)、11月29日下午或晚上(华东师范大学考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2.面试满分为100分,包括说题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各占50%。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解题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4年11月16日上午(浙江大学考点)、11月30日上午(华东师范大学考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3.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预签约对象。若成绩相同,则需加试,具体另行通知。    八、预签约、体检及考察                                      

入围体检的人员,与浙江省舟山中学签订预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办师〔2022〕28 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市教育网和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和浙江省舟山中学反映。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须承诺在用人单位工作至少5年。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舟山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686233,监督电话:0580-2600333。

舟山中学2024年下半年赴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1 2024年下半年浙江省舟山中学赴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docx

舟山中学2024年下半年赴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2 网上报名申报二维码.wps

舟山中学2024年下半年赴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3 浙江省舟山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舟山中学2024年下半年赴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4 报考诚信承诺书.wps

舟山中学2024年下半年赴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5 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wps 

舟山市教育局

浙江省舟山中学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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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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