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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2025年度教育领域紧缺专业教师校园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2025年度教育领域紧缺专业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教师队伍建设,补充教育领域紧缺专业教师,现决定开展阿拉善左旗2025年度教育领域紧缺专业教师校园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专业教师28名。

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以发布的《阿拉善左旗2025年度教育领域紧缺专业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应聘。(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年龄为35岁以下,即1988年11月5日(不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5日(不含)后出生;

9.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良好素养,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5年8月31日(含)上岗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未取得证书的,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12月31日(含)前,未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语文教师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其他学科教师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英语教师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底之前通过);

10.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

11.具有应用数字技术资源实施教学的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操作计算机进行多媒体教学。

12.除以上招聘要求,岗位须具备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中有关规定。

13.如公告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为报名开始日前(含)。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在阿拉善盟机关和事业单位列编的人员;

3.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已和阿拉善盟各地(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自治区公费师范生”;已和阿拉善盟各地(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列入“优师计划”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宣传

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

2024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毕业生招聘中心北楼104室(北门往南60米))。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重复递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所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本次校园招聘只接受现场投递简历。

3.应聘人员在填写学习经历时,要完整填写学习经历(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及专业;在填写工作经历时,要完整填写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4.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应聘时,应当以主修专业所获学历、学位证书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应聘。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提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提供个人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请在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后第一时间提供个人资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即视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报名登记表》,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就读院系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及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的学历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面试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分值90分,答辩分值10分。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方式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5分钟),备课时间为40分钟,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后,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为答辩,时间为5分钟),按照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结束后,按考号在网站公布成绩。

五、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网站予以公布。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方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开展入职前查询(依据从业禁止制度)、查询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限制库)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体检、考察等合格后,各用人单位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结合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考察情况等,研究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阿拉善盟人社局网站等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用人选确定体检、考察均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选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办理列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整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 未能在约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未在约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

3.应聘人员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被列入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限制库的人员,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丧失、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相关待遇。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保等政策规定。可提供教育公寓。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各环节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招聘岗位相关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七)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网站予以发布。

(八)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0483-8222628

 

附件:1.阿拉善左旗2025年度教育领域紧缺专业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xls

2.报名登记表.doc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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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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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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