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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202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155名公告(第一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202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155名公告(第一批)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202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1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甲类岗位、乙类岗位、丙类岗位三种。慈溪中学的招聘岗位为甲类岗位,招聘指标为9名;其他普通中小学校和职业高中专业课的招聘岗位为乙类岗位,招聘指标为142名;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的招聘岗位为丙类岗位,招聘指标为4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单位、招聘指标及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甲类岗位

⒈学科教师

⑴浙江省户籍(含高考时浙江省学籍或高考时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的普通高校2025年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户籍不限。

⑵浙江省户籍且本科为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研究生。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西湖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和体育大学及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二级学院,下同)报考体育岗位的研究生、就读高校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以2024年11月4日为准)前50名且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⒉学科竞赛指导教师

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相应学科中获得以下一项奖项或荣誉称号:①作为主教练曾指导学生获得过全国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②获省级及以上竞赛“优秀教练员”荣誉称号;③本人在高中期间曾获得过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⑵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西湖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并具有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高水平院校“强基计划”和“三位一体”的能力。

(二)乙类岗位

⒈宁波市户籍(含高考时宁波市学籍或高考时宁波市生源,下同)的普通高校2025年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户籍放宽到浙江省户籍。

⒉浙江省户籍且本科为师范类专业毕业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研究生或国(境)外高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生。

上述两类岗位(除“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外)“招聘范围和对象”中以下四类人员不受本科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教育类专业限制:①博士研究生;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西湖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③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④音乐大学、体育大学、美术大学及学院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与健康(体育)、美术岗位的。

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的普通高校2023年、2024年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同期年度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丙类岗位

⒈浙江省户籍具有本科(含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在大学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全国大学生相关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②在大学期间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一等奖或普通高校大学生相关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⒉浙江省户籍具有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②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成员;③本人参加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获省级前三名、国家级前六名;④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优秀指导教师。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

⒉立志从事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⒊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⒋1994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报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到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197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⒌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其中,报考特殊教育康复岗位的户籍不限。

⒍具备同报考岗位相对口的专业(研究生可以以本科专业报考)和相应的学历学位。

⒎报考岗位为义务段语文(岗位编号24129)、义务段数学(岗位编号24130)、义务段英语(岗位编号24131)、义务段科学(岗位编号24132)、义务段体育与健康(岗位编号24133)、义务段美术(岗位编号24134)的必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⒏报名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须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报名时与慈溪市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报名时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限报丙类岗位。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⑵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⑶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⑷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工作,逾期不再受理。报考甲类岗位的可以兼报乙类岗位或丙类岗位,但乙类岗位与丙类岗位不得兼报。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确认。

⑴甲类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止。

报考人员填写《慈溪市公开招聘202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第一批甲类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11月15日上午10:00前发送到报名邮箱(cxms@vip.163.com)。

⑵乙类、丙类岗位

①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11月19日上午10:00,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410206eb0dc5f182eb78c3da0d451cb.png)注册(暂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所用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完成报名工作(报考岗位暂不能确定的,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填写)。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务必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填写真实、准确。

②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10:00后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410206eb0dc5f182eb78c3da0d451cb.png)打印《慈溪市公开招聘202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第一批乙类丙类岗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应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非本人参加现场确认的,确认结果无效。现场确认时提供的复印件或打印件上均应由本人书写“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手写签名。

⑴甲类岗位

①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1月16日8:00-11:30

②现场确认地点:慈溪中学(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9号,下同)

③报考人员按“甲类岗位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⑵乙类、丙类岗位

①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1月21日8:30—16:30

②现场确认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旭升路555号,下同)。

③提供材料

第一,《慈溪市公开招聘202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第一批乙类丙类岗位)报名登记表》;第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三,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户籍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第四,不同类别的报考人员还需携带其他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上交:

Ⅰ.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协议网签证明、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已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应同时提供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下同)。

Ⅱ.2025年以前毕业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证书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Ⅲ.港澳台及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Ⅳ.凭学籍地报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Ⅴ.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或PDF格式打印的网页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Ⅵ.报考丙类岗位的还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⑶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允许现场更改报考岗位,但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一经确认不能改报,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⑷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男女分列的岗位按男女指标分别确定),其中,报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岗位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参加考试。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慈溪市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1.甲类岗位

考试地点:慈溪中学

⑴初试

①初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13:30—17:30

②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初试。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初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⑵复试

①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指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对象(高中体育按男女指标分别确定复试人员),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②复试时间:2024年11月17日。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笔试后,按笔试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但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1分。

④教学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准备30分钟,试讲15分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其中,报考高中体育岗位的在教学能力测试后加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具体办法在测试前通知。

2.乙类、丙类岗位

⑴业务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均采用百分制。

⑵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2日14:30开始,登录慈溪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⑶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笔试时间若有变动,以相关公告为准。

①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报考初中、小学、义务段岗位的人员统一参加义务段相应学科的笔试(例如:报考初中语文、小学语文、义务段语文岗位的均参加义务段语文学科笔试)。

②专业知识笔试后,按笔试学科(义务段分小学、初中学科的仍按初中、小学分段统计)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但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1分。

③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3名及以下的岗位按指标数的3倍确定,招聘指标数在4至10名的岗位按指标数的1.5倍(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招聘指标数在10名以上的岗位按指标数的1.2倍(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教学能力测试。

⑷教学能力测试时间:2024年11月24日8:30开始。教学能力测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

①乙类岗位的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准备40分钟,试讲10分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其中,报考音乐、体育与健康(体育)、美术、幼儿园、职高图文信息岗位的在教学能力测试后加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具体办法在测试前通知。

②丙类岗位教学能力测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操作,专业技能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具体办法在测试前通知。

⒊在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60%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的40%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学位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⒈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签约人员,并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在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⒉招聘学校多于1个的岗位,由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选择拟聘用学校。若同一招聘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学历学位高者优先选择;如学历学位仍相同,则抽签确定选择拟聘用学校次序。

⒊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⒈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⒉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规定

⒈符合《慈溪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慈教〔2020〕81号)规定的特别优秀、急需引进的专业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程序引进。

⒉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2025年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不能同时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不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或认证书不符合招聘要求)、逾期不报到的、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⒊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5年7月20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⒋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⒌2025年毕业研究生或本科非师范类毕业的聘用人员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⒎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规定的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⒏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递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伪造、编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⒐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和体检时,须随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其他证件均不能替代),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和体检。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

⒑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⒒本次招聘在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4-89591414,咨询电话:0574-63919018、63919021、58998919(慈溪中学)。(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附件:

⒈慈溪市公开招聘202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第一批)计划表.docx

⒉慈溪市公开招聘202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第一批甲类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⒊甲类岗位现场确认材料清单.docx

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名单.docx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慈溪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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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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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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